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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統一發票3 4月中獎號碼
2011/05/25 20:53:00瀏覽319|回應0|推薦2

100年統一發票3 4月中獎號碼

特獎

19739825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1000 萬元

78112735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0 萬元

頭獎

96856009

15914353

26824072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 8 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獎金 20 萬元

二獎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7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7 位相同者得獎金 4 萬元

三獎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6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6 位相同者得獎金 1 萬元

四獎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5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5 位相同者得獎金 4 千元

五獎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4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4 位相同者得獎金 1 千元

六獎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末 3 位數號碼與頭獎中獎號碼末 3 位相同者得獎金 2 百元

增開六獎

912 與 058

3 4月統一發票收執聯末三位數號碼與上列號碼相同者得獎金 2 百元

領獎注意事項

  1. 領獎期間自100年6月6日起至100年9月6日止(請於郵局正常營業時間內辦理),請中獎人填妥領獎收據並在收據上粘貼0.4%印花稅票(中五獎以上者),攜帶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兌領獎金。中特獎、頭獎、二獎、三獎者請向各直轄市及各縣、市經指定之郵局領取獎金;中四獎、五獎、六獎者請向各地郵局兌獎。各地郵局延時營業窗口及夜間郵局均不辦理兌獎業務。

  2. 統一發票收執聯未依規定載明金額者,不得領獎。

  3. 統一發票買受人為政府機關、公營事業、公立學校、部隊及營業人者,不得領獎。

  4. 中四獎以上者,依規定應由發獎單位扣繳20﹪所得稅款。

  5. 中獎之統一發票,每張按其最高中獎獎別限領1個獎金。

  6. 其他有關領獎事項均依統一發票給獎辦法規定辦理。

  7. 若有任何兌獎疑義,請洽詢服務專線電話: (02)2396-1651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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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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