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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職可以擁有多家公司的勞保(勞工保險局)
2009/05/08 11:01:00瀏覽892|回應0|推薦0

9851日起, 

受僱從事2份以上工作之勞工,

各雇主均應為其辦理參加勞保。

點下列網址進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可看詳情。

 

資料來源:勞保局全球資訊網 點此觀看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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