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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06 21:50:07瀏覽592|回應0|推薦5 | |
新聞1. 標題 不知選民氣什麼 呂國華替自己抱屈 昨天因為停班停課的規定變變變,再加上颱風天,還讓妻子出馬替自己登記參選,讓宜蘭縣長呂國華遭到不少批評.......看樣子,從黨到地方,通通決定對呂國華挺到底,似乎是還沒弄清楚,民眾在意的不是誰去登記,而是水都淹到家門口了,政治人物還不知苦民所苦,而是黃道吉日不能不登記的年底選戰 評論: 1.在選舉風氣訴諸民粹風氣大盛之下,那些當官的恐怕得天天過著--把別家棺材抬到自家哭--的日子囉.呂縣長都出門勘災去了還不夠,自己老婆也得賠上去,看來這一句苦民所苦學問可大囉.. 2.電視新聞媒體重點是播報新聞,看仔細囉,是-播-報-新聞--從頭到尾沒有人要他"評論"新聞,尤其是政治新聞。 3.(勘災優先! 縣長夫人代夫登記) 同一則新聞,這樣下標題,恐怕閱聽大眾感受是完全相反的吧。 新聞2.標題.踢走封路三角錐 警遭批態度囂張 台中市一名員警被民眾投訴,執行勤務口出惡言,向民眾找碴,過程全被監視器錄下!原來九9月底,員警轄區的里辦公室舉辦中秋活動,申請路權後搭建舞台,還在路口擺放三角錐,管制車輛通行,員警到場後直接踢掉三角錐,要里長下台解釋,被民眾批評態度囂張。...這名警察口出惡言、動作粗魯,一腳一個直接踢開,當時里長在台上主持活動,警察請里長下來解釋,態度也不友善...警方強調,申請路權不代表能夠封路,員警依法執行勤務,錯只在態度不佳、方法不對,但畢竟留給民眾不好的觀感...... 評論 1.打人的喊救人,會靠杯的孩子有糖吃!!無權封路在先,還好意思要人態度友善。我要是那被擋在家門外,三過路口而不入的人,罵罵三字經已經算是"態度友善"了好不好,弄不好,還得來個正當防衛--拆台!!才夠解恨--,踢走封路三角錐只不過是"稍加提醒"罷了。 2.當治安不好的時候,民眾要警察出生入死、奮勇辦案(前提是我家沒人在幹警察這行),治安還好時,則要警察24小時面帶微笑,連沒洗澡水也要去處理,完全不去思考自己有沒有"立場"去做這樣的要求。這樣的警察你幹不幹?? 3.(路霸里長!! 警方強硬執法)同一則新聞,這樣下標題,恐怕閱聽大眾感受也是完全相反的吧。 ==> 總評:當新聞媒體播報(?)新聞時,加入太多不應該有的字眼時,代表他已經有了立場,當然的,報出來的東西一定也談不上公正客觀,當這樣的無良媒體加上一大群無腦群眾時,就成為有心人可加利用的利器,要誰紅就紅,要誰黑就黑,無往不利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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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