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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隨媒體腐臭,聯署四拒運動!』
2010/09/14 23:11:08瀏覽462|回應0|推薦4
本篇文章主要響應部落客銀正雄前輩在他的部落格中提出一篇『拒隨媒體腐臭,聯署四拒運動!』一文。


前言: 近 10 年來,我國傳媒日益沉淪,非但不以報導不公為意,甚至淪為私人挾怨報復工具,乃至百般恐嚇威脅民選政府,欺其無適當有效法律可反制。為還民眾優良視聽空間,共同維護「知的權利」,斬斷「知的義務」,為了讓媒體自行訂定而且遵守《媒體公約》,特發起「四拒運動」──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抵制對象 :平面媒體──自由時報、蘋果日報、壹周刊、旺旺中時。
電視媒體──中視、民視、年代、東森、中天、三立、 TVBS 。
  政論節目──全數罷看。

抵制理由:請看媒體十大罪狀。

1 、你能忍受家人因收看政論節目而勢如水火嗎?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厲行拒看、拒聽、拒散播之運動。

2 、你能忍受平面或電子媒體不斷製造、散播假新聞,無中生有,見縫插針,惡意中傷政府嗎?讓我們從自身做起,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3 、你能忍受平面或電子媒體,以私害公,遂行整肅異己,成為打擊商場敵人之武器嗎?(例如中國時報之打擊富士康)讓我們從自身做起,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4 、所謂『知的權利』包括政府的政策,你能忍受媒體公然叫囂「沒有報導政府政策之義務」,讓我們因此失去「知的權利」嗎?讓我們從自身做起,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5 、你能忍受政論節目公然把「媒體報導不公」的責任,推卸給政府,要求政府自行設法解決嗎?行,解決的辦法,就是讓我們從自身做起,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6 、你能忍受媒體公然假借「第四權監督」之名,沒有提出任何實際、明確且公開之證明,則展開造謠、抹黑、中傷政府等種種乖張措施,形同製造「媒體恐怖」,撼動、摧毀我們國家民主法治之基石嗎?讓我們從自身做起吧,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7 、當各種不同災難發生後,你能忍受不專業的記者,應 硬是要拍下受害者的痛哭失聲的表情,或是以不當的言詞詢問受害人的感受;雖然媒體有追求真相的義務,但並沒有侵害他人隱私的權利。這是我們想知道的新聞嗎?這種失去專業媒體職責,利用侵害他人隱私,報導我們不想知道、沒有必要知道的垃圾,請從自身做起,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8 、你能忍受媒體政治八卦化、新聞情色化,乃至戲劇、綜藝節目惡濁化,以致葬送我們的生活品質,讓我們的父母、家人、子女一再被媒體藐視為愚民、低等國民嗎?讓我們從自身做起,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9 、縱使《出版法》是一部有違反新聞自由,違反人權的惡法;但你能忍受只因的廢棄《出版法》,竟致媒體日益猖狂,視公權力如無物,視政府如奴隸般,但有不從所命,則如瘋狗狂吠爛咬般,非但讓我們民選的政府百口莫 辯,動輒得咎,更讓我們的社會經年累月動盪不安,人民無所安寧嗎?讓我們從自身做起,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10 、有鑒於媒體已成社會最大亂源,政論名嘴已成最大亂源之「御用錦衣衛」,不僅濫用新聞自由,甚至將言論自由當成媒體亂政、名嘴干政之武器,我們還能忍受嗎?讓我們從自身做起,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以上所述,為當今傳媒之十大罪行,為了我們的視聽空間,為了我們的家庭和下一代子女,我們絕對可以收回自身「知的權利」。

因為這幫媒體人和躲在幕後掌控的媒體經營者,不配享有憲法賦予的新聞自由和言論自由──當知他們心中缺乏國家觀念,也斷然不會忠於我們的國家和憲法。所謂的「民主」,只是他們以權謀私,遂行個人財富,傷害整體中華民國國民之藉口。

最後,在痛定思痛之餘,請讓我呼籲愛護、珍惜這塊土地的眾網友,以及全國 2300 萬之所有同胞,凡有識者,與其憂心忡忡不知所已,不若奮起行動,和我們一起推展「四拒運動」──不隨媒體腐臭,我們必須自救!

歡迎大家將此文廣為轉貼,所述媒體十大罪狀,亦可利用「臉書」、「推特」等平台轉載,讓我們對邪惡化之媒體,大聲說,不!

拒聽、拒看、拒買,企業拒登廣告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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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e1216211&aid=441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