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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2/17 00:33:37瀏覽600|回應0|推薦4 | |
很久以前在網路上看過一個短篇動畫。一個富商的老婆在富商的衣服裡發現一張公益團體的捐款收據,逼問後才知道。原來富商最近外遇後就感到良心不安,所以就去捐款。老婆知道後非常生氣,結婚已30年了居然還會外遇。沒想到隔天一早,一個公益團體的師姐拿著一塊金牌說:「你老公30年來捐款不曾間斷,我們特地打造這面金牌來感謝他.........。」當然這只是一個笑話,相信大多數人捐款的原因不是因為做了虧心事。 今年因為景氣寒冬,許多公益團體收到的善款變少了,然而諷刺的是今年說要捐款的人還不少。從陳前總統的海角七億、江丙坤的關說疑雲、二次金改醜聞的元大馬家。原來這些有錢有勢的達官顯貴們,做了虧心事後,就把做公益當成了贖罪的手段。然而真的做了公益後就可以不用面對懲罰了嗎? 回想前2年趙建銘台開案尚未明朗前,說要把賺的錢拿出來做公益時,我當時便說「若是我才不捐呢!賺錢不偷又不搶幹什麼要全捐出來?」後來,駙馬被收押,陳前總統也被上了手銬。就算真的做了公益,也仍難逃此劫吧! 近年來積極投入公益的女主播葉樹姍為前夫背債四千兩百多萬元,雖然做了那麼多公益卻不積極還錢。搞到最後連這些受捐贈的團體,都被法官要求把捐款給吐出來。這樣的做公益不但沒有幫到弱勢團體,卻害到他們。 做公益絕不是讓人逃避刑責的手法,不做了多少公益也不會減免法律上的制裁。與其大聲嚷的做公益,還不如誠實手法的做人還來的實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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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教育文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