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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說有理兼無罪,監聽有罪也無理
2013/09/08 07:17:06瀏覽335|回應0|推薦3
看到最近關說一案,在這裡心中只有一個想法:關說有理、關說無罪,只要你有權,你的關說都是最有理,且包準無罪,這就是所謂的『官官相護』。

這就是台灣的司法,只要你有權、你非常有錢,不管你犯什麼罪,包管都一定沒罪,且你只要掌握住以下訣竅,就一定沒事:


一. 先怪罪
首先一開始最要的是重砲轟擊,其目的就是先轉移焦點,充份的批評對方的不是,尤其是幕後主導者,將過往所有雜七雜八的事,通通往其頭上丟就對了。

二. 再入罪
將對方所有動用的手法、方式等,只要稍微有一些些的不合法,就一定要擴大解釋,最好說成是滔天大罪、一等一的死罪。

此時,將平常聽到的傳聞、某人的抱怨,甚至自己與對方過往的恩怨,通通算到對方的頭上,這樣把所有事通通混為一談,除了可以擾亂視聽,更能轉移焦點。

三. 後脫罪
首先要將自己的犯案情節,說得好像言之有理,又那麼清描淡寫,利用人之常情,像似立法院同仁之間的情誼、朋友之間的友誼,一定要說得好像挺有那麼一回事,將自己罪刑推的一乾二淨。

這是還有最種要的一招:將之前所說的不合法的犯罪手段,再次擴大、再擴大的解釋,就是先將對方用的方式是違法再先,所以千錯萬錯都是一定是馬英九的錯,自己是聖人,所以自己絕對都沒錯,絕對是聖人一枚。

四. 將自己與對方的恩怨擴大解釋
此時再將自己與過往的恩怨,不是只有彼此間的小小不爽,企圖將對方塑造成陰險、狡詐、無恥之輩的形象,最後再將自己變成可憐、弱勢的一方,藉此博取台灣廣大愚民的支持。

五. 強調自己的無罪性
這是最重要的一環,先將自己在司法審判的過程中,先簡單交待一下,但重點一定要提到:承辦法官,透過白手套向其索賄的事,但絕對不能提是哪個法官開口索賄。

然後再自己定調為:全民電通案僅是單純的民間投資資金往來,根本不是刑案,也沒有受害人進行告訴,全民電通案只是單純的案件,根本沒有必要關說。

六. 利用各大媒體廣為大肆宣傳
這是為了造就輿論的壓力,並成功轉移自己關說的疑雲焦點,讓事件不再圍繞在此關說案上去打轉,並讓對方狗咬狗的方式去內鬥,自己再利用人在一旁持續的煽風點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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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可以看出什麼名堂了嗎?遇到司法案件先不用慌,好好學學這些愛講人權的黨,如何將自己有罪變無罪、無理變有理,這可不教你如何玩弄司法、玩弄政治、甚至教你如何陷人入罪,以上所說我們絕沒在教,也不會教。

我們只就事論事,單純的討論案情而已,因為這是人之常情,世人遇到社會案件,都會做如是討論,不是嗎?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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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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