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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酒駕用鞭刑,還不如直接讓他生不如死
2013/02/07 02:58:27瀏覽182|回應0|推薦1

最近看到一則新聞,某個傢伙說:懲酒駕,用鞭刑。

那請問一下:我撞死一個用鞭刑是要打幾下?且是用什麼鞭來用鞭刑之具?而若是哪天老子心情不爽,一口氣撞死四個,採用這鞭刑你確定、你敢保證老子我下次不會再酒駕連續撞死八個人?


同理可證,如果這鞭刑真的達到嚇阻效果,那是應該採用,且最好採用那種一鞭下去就皮肉開花的那種,但現在問題是~~~你提議的傢伙敢掛保證,這樣做就能絕對嚇阻酒駕不再發生?

你們這群傢伙,絲毫看不起那些被撞死的台灣人與其家屬,完全不削站在他們的立場去想,一心只在想如何保護好那些殺人犯,這樣他們出來之後才能繼續殺人,反正死的不是他們家的人,所以一再表現出台灣人死光都沒啥鳥不起的模樣。

如果因為酒駕判人死刑,會成為國際笑話的話,那幫助酒駕殺人犯逃往國外,然後死不要臉的回來被台灣媒體當殺人英雄般報導,完全不顧受害者家屬的心情,這樣的行為應該稱作是『台灣之光』。

因為隨便一個死老外, 在台灣酒駕殺人之後還有人可護送出境,然後一點事也沒有,甚至被台灣一堆媒體當成是酒駕殺人英雄般崇拜,完全不敢針對他犯罪的事實,做出大力的砰擊,完全就是媚外的行為。

這不光是國際笑話,更是台灣絕對無上的光榮,因為台灣現在是老外眼中的犯罪天堂,不光是在國際被作是如此,就連台灣本身也是如此認為。

因為真的隨便殺個幾個人,只要犯後態度良好,還要表現出深有悔意,再讓那些廢死聯盟與人權團體在一旁,拼命的煽風點火,哪怕你殺了一百人,一樣不會判死刑。

那些會判死刑的,不過是做做樣子,讓某些人心有期待,他們早忘了一件事,就是有這些完全不顧死者家屬,以及那些被冤屈害死的被害者著想的台奸,一心只想讓那些殺人犯如何繼續活下去,然後將來好繼續大殺特殺。

現在講白一點,現在量刑的標準實在太輕,輕到讓那些酒駕肇事者不削一顧,表面上看起來好像加重一些刑度,講句難聽一點的,那連屁都不如,想要有嚇阻作用,是在說天方夜譚還是在說鬼話連篇?看看現在那些還在酒駕的有誰會怕?

如果是像你們想搞的那種鞭刑,那種跟作秀差不多玩意,那才叫台灣之恥,真正的羞辱那些被害者與其家屬的台灣人臉面,台灣人的人格與主權就是這樣被你們賤踏在腳下,完全不顧台灣人的死活,放任那些酒駕肆無忌憚的四處開車亂殺人。

而到現在依舊有那些喜歡包庇酒駕殺人犯的立委,支持且非常讚成這些人是殺的太好了,所以只要隨便弄點鞭刑,再身上打個幾下就算交差了事,然後呢?殺了人就可以這樣算了?

你們到底把台灣人的人權放到哪去?一天到晚整日高喊要台灣的人權,結果你們現在卻是肆無忌憚賤踏台灣人的人權,台灣人在你們眼裡到算什麼?那些被害者、被害者家屬在你們眼裡到底又算什麼?

從你們出來所說的話、所幹的事,其實大概就能得知,台灣人對於你們來說:基本上是連屁也不如,只有那些殺人犯、酒駕殺人犯、貪污犯的人權最為重要,其它都是個屁。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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