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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司法已死
2011/05/17 13:15:30瀏覽350|回應0|推薦1

恐龍司法 車禍致死案 審20年才定讞

一個小小的車禍案件,可以審上二十年,光這個案子就能知道台灣的檢察官與法官,要多閒就有多閒,閒到吃飽沒事幹,一個連白癡都會審的案子,都還可以審上二十年,台灣的檢察官跟法官,可還真是吃飽沒事幹,根本就沒有舊案太多的問題。

像之前某黨的前任女立委,利用特權來進行司法迫害時,該名檢察官要多勤快就有多勤快,一天一封傳喚書,連偵辦案子都免了,直接就是要被害者認罪成罪犯,甚至連傳喚書都懶得用,直接打成通緝犯,叫警察直接上門拘提。

對比這二種司法案子,台灣的檢察官跟法官,根本就沒有什麼舊案太多,應該說通通都是吃飽太閒,盡只會搞些有的沒的,在那把欺壓百姓當娛樂、當消繾,反正台灣有一堆傻鳥拿著自己的血汗錢,來供養這群司法的敗類。

像那『速審法』的成立,就是方便台灣這群司法敗類,能有效且快速的來欺壓老百姓而設立,因為台灣現在的檢察官根本就沒一個會偵辦與調查案情,而法官幾乎全都是恐龍,所以台灣老百姓未來將永無寧日,冤獄案件與冤死者將會大幅增加。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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