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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22 20:10:15瀏覽264|回應1|推薦2 | |
看到今天一則新聞報導,一個國二小女生,被剛出獄的性侵犯給姦殺,有人說這是制度殺人,但設計出這樣制度的立委又算什麼? 台灣現在一堆爛法律,被那些爛立委設計出來害人兼殺人,只為了滿足其官商勾結的利益交換,立出一堆亂七八遭爛法出來害人。 甚至有些立委對於一般小老百姓講話,都還可以動用私人檢察官進行司法迫害,成為某愛講人權的政黨當打擊異己的工具,讓小老百姓閉嘴兼當ATM吐鈔機。 看看現在那麼多法,幾乎佔九成都是老古董的法律條文,而那些立委四年任期每天無所是事,該修的法都不修,不該修的法修一堆,然後選舉時作秀兼愚民。 台灣一年被那些爛法所害死的,佔台灣一年死亡人口的九成,這是將直接與間接被害死的都算在內,因為台灣人民的無知,所以不聞不問。 許多人都說:是制度殺了人,但立那些制度的是那些超級大立委們,可以隨意立法亂殺人而可以不用負任何責任,還會有一堆商人爭著送錢給他們花。 難怪一堆人爭著要選立委,選民服務不過是為了方便騙選票,其真正用意是想讓商人爭著捧錢過來花,要不然為什麼那麼多立委四年當完,都是百億富翁? 所以沒有制度殺人,制度是不會殺人,唯一會殺人的是立那些制度超級大立委們,如果不是那些立委立了那些制度,何來制度殺人之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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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