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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廉政署的成立不過是笑話
2010/07/21 23:04:43瀏覽1805|回應5|推薦8

看到最近馬政府要成立廉政署,其立意雖然良好,但看到要進廉政署的人選,馬上就知道這廉政署不過又是另一個笑話,這一加一絕不會是大於二。

這其中有許多問題~

問題一:
首先這廉政署既不是獨立機關,又被層層控管,就算使其擁有調查權與司法警察的權責那又如何?

無法獨立運作的機關,非常容易被有心人要脅與把持,尤其是當政權轉換的時候,到時在裡面安插個自己人,還不是照樣貪污、洗錢、搞特權。

問題二:
現在台灣還有哪個檢察官能夠信?或者該說:台灣還有哪個檢察官真正懂得如何偵辦與查案?

特偵組就真的會辦案?看看現在他們經手的那些案子,都給他們辦成什麼德性,再搞一個特偵組來,不就更會在那胡搞瞎搞,這還能廉政個屁?

問題三:
廉政署不過是低階的轄區地檢署而已,就算拉高到特偵組的位階,再找來政風系統、徵召優秀警察、調查人員,並由各地檢署徵調檢察官、檢察事務官來組成。

請問現在台灣還有哪個些警察夠優秀?哪些調查人員夠優秀?再看到從各地找來檢察官、檢察事務官進入廉政署裡,那想也知道這又會是官官相護的特權單位,很難真正去發揮廉政的效能。

問題四:
這最後的一個問題,也是最重要的一個,就是當政權替換時,誰敢擔保廉政署也不會跟著改朝換代?

像現在台灣司法不過是經歷了八年的貪腐,就變成了個個都會貪污、個個都會搞特權欺壓百姓,難道廉政署就不會?

尤其是將那些完全不懂得如何偵辦案件,又非常會搞栽贓嫁禍的檢察官跟檢察事務官進來,這樣的廉政署絕不會是能廉政的單位。

這所謂檢察系統、調查局、廉政署的三角關係,會如同「交叉火網」,不讓任何死角出現,這不過是自我安慰的想法而已。

因為全都無法獨立運作,且最嚴重的是全都完全不懂得如何偵察辦案,所謂的交叉火網其實不過就是互相包庇、聯合造假而已。

台灣早就應該修改「大陸法系」,以檢察官為偵查主體的角色,尤其是當現行檢察官無能,又只會當特權的走狗時,檢察官愛怎麼搞都行,就算栽贓嫁禍來亂搞,誰能去制裁這些檢察官?誰又能去偵辦與調查這些檢察官?

所以,沒有去考慮這些深層的問題,就倉促要成立廉政署,那這就有可能會是壓垮台灣司法最後一根稻草。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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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rss&aid=4249521
 引用者清單(1)  
2010/07/24 00:24 【老痞子在UDN】 看看各機關的政風室,就知道廉政署能有啥用了。

 回應文章

CyberLunch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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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向總統報告 = Independent ?
2010/07/25 18:27

在香港,不論是以前的總督或是現在的特首,
都是集行政,立法大權於一身,在政治體制上都不需要對治下的人民負責,
除了殖民母國(英國)或中南海,
無人能挑戰港督或特首的權威(至少在體制內不行).

一個強力的肅貪工具,
它同時也絕對是一件強力的政爭武器,
就看掌握權力的人怎麼使用它.

直接向總統報告 = Independent ?
這個邏輯在台灣恐怕是行不通的.
民主體制,講求權力制衡遠勝於講求效率.
在民主體制國家,
總統在國家體制內受在野黨挑戰,在執政黨內部與同黨對手競爭是常態.
總統只是權力擂台上一時的勝利者,
一旁隨時虎視耽耽大位的人使總統被迫成為政治鬥爭的風暴中心.
期待一個只向總統負責的肅貪機關能夠 "獨立" 只不過是個一廂情願的想法.
它成為御用東廠機關的機率將遠高於成為肅貪機關的機率.

冥修(drss) 於 2010-07-26 11:17 回覆:

向總統報告?.....別傻了,若是再出一個像陳水扁那樣的傢伙,那台灣豈不是馬上就要亡國。

司法要獨立就不能向任何報告,唯一能報告與要負責的對象是人民,而非是任何的政治人物或是政黨,亦或是政府單位,但一樣要被人民監督與制裁,如此才能讓司法真正的獨立運作,使司法正義得以實現。


scyuen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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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署 ICAC 的重點是 ... 「I」
2010/07/25 02:15

I=Independent獨立,就是不隸屬於香港公務員系統,直接向港督報告,避免查案時會官官相護,不會有自己人查自己人的情況,所以廉署人員離任是不能再調往其他政府單位任職

此情況如換作台灣,廉署就是獨立於行政院以外,直接向總統報告

為什麼要 Independent 獨立

香港以前跟台灣一樣,單位內有像台灣那樣的督導政風查辦自己人員的貪瀆,後來發現最貪的卻是那個查貪的督導,很諷刺

所以就成立了獨立於公務員系統以外的

ICAC 不是只查公家單位

香港所有公民營機構,公務員平民百姓,只要涉貪,全都查辦

例如私人公司承辦人員利用業務關係拿紅包,一樣是犯了貪瀆罪,受 ICAC 查辦,貪污是整個社會的問題,老百姓不賄賂,公務員又怎貪,所以民間私人企業的貪污,香港ICAC 一樣辦,除惡務盡


冥修(drss) 於 2010-07-25 15:44 回覆:

嗯嗯~~大大講的我都很贊同

但就是因為現在的政府,以及目前所有檯面上的政客,不是在包庇貪污,再不然根本就是貪污慣犯,如果是清廉的話,早就像大大所說那樣做了~~


向海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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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4 11:11
台灣每天打打殺殺的新聞太多了,更恐怖的是子殺父、女殺父…等等的新聞
一籮筐的多。
現在來一個設立廉政署的笑話來降低大家的恐懼感也是不錯的好辦法。
馬英九總統設立一個在行政院的法務部之下的廉政署,明事的人一眼就看穿他
的失敗的了。
用一個最簡單的例子來看看:
例如立法院長一通電話打到行政院長,或者法務部長,吩咐:「你馬上叫
那些廉政署的調查員別查我的事,否則你的預算或者經費全部無法過。」
這個時候的行政院長、或法務部長敢不聽命嗎?
所以,這個廉政署只不過是一時的向全民安慰式的笑話而已,別當真。
因為那是註定是失敗的一個鬼東西,說不定又是一個最會貪汙的組織呢!
冥修(drss) 於 2010-07-24 22:24 回覆:

哈~~沒錯

現在的檢察官跟法官,都是非常會貪污的一群人,跟某個貪污家庭沒有多大的差別,唯一的差別是沒有被抖出來的比較多而已。


路過 下馬晃晃的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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樣版而已
2010/07/24 05:12

台灣最大指標貪瀆案件--扁家案件--

只要政府一直辦不下來  托托拉拉  沒給全民一個交代  即使成立廉政公署  也只是一個樣版而已   沒有作用的  虛晃一招而已  日後貪瀆大小官員  民代司法照樣我行我素的  

冥修(drss) 於 2010-07-24 22:28 回覆:

台灣在國外的名聲,早就已經是貪腐之島、犯罪天堂,因為人權嘛~~

馬政府不是不能辦扁家弊案,而是根本就不想辦,因為誰知道他們有多少把柄被扁家握在手裡 @@


X-ra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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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司法制度,簡直簡直亂成一團.....
2010/07/22 02:15
所謂的「交叉火網」,恐怕到時候又是造成權責不分,形成爭功諉過的一個主要成因.......
冥修(drss) 於 2010-07-24 22:38 回覆:

是交互包庇犯罪的火網

不要想太多了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