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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稅應該要這樣課稅
2010/03/27 11:36:23瀏覽360|回應0|推薦1

現在的房價真的的貴的太離職,現在的馬政府有心來抑制高房價是很好,但作法還有欠周全,首先就是那些建商為什麼課的稅那麼少?

既是要收什麼豪宅稅,那就要規定:凡房價高過每坪六萬元者,就每坪課其一半的稅率。

比方說:某地的房屋賣一千萬的房子,其建商就要課五百萬的稅,有意見者再扣二百五十萬的稅(可連續課稅),不補繳稅金再扣一千萬的稅。

此外,土地稅也是要這樣課,凡是建商改土地種類,只要改成商業用地或是住宅用地,看其事後房子賣多少,其土地稅就課多少,除非............其每坪房價低於六萬。

而不管是房屋仲介,或者是想炒樓的通通比照辦理,並規定:每人一生只准擁有一間房子,超過者通通比照建商課稅,但不限定金額。

再者還可以增列一額外條款,那就是凡是建商無條件補助、贈送房子,給那些買不起房子的人,則可抵扣其土地稅與房屋稅,如此還不能壓低房價?

但此條件需要立委立法才行,如果我們想要不再有如此高房價的話,就要立委們立這樣的法,否則就通通是圖利財團、剝削與壓榨人民。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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