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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1/31 21:09:36瀏覽419|回應0|推薦1 | |
如果你對網路八卦有點注意,應該還記得之前戴爾筆電曾連續發生兩次標錯價格事件,當時由 PTT 鄉民率先發現,隨即在網路上掀起一陣搶購熱潮,大家殺紅了眼拼命搶下訂單,一夜之間總成交金額可能衝上好幾億,還有花了三億最後卻買錯台的慘劇(說好的明翰3C呢?)。 最後當然戴爾是不願意認帳的,試圖用比 7-11集點券還難用的不知所云折價券來補償消費者,接著歷經消保會出面協調、也有網友組成自救會誓言抗爭到底,但似乎都沒有一個明確的結果。沒想到最近法院判決的結果出爐了(原來真的有在處理),法官的結論就是: 看到這裡,再度替咱們偉大又英明的法官來致上最高的敬意,因為有再度展現出替特權及有錢人服務的司法普世價值。 因為當時該名法官既然有在現場,又依照事後該名法官的說法,他們都是現行犯,還是趁火打劫就是強盜罪,那該名法官為何沒有依現行犯來處理那些鄉民? 這名法官是否已經公然觸法,且事後又知法犯法? 會這麼說是當然有其道理,因為既是知道鄉民的犯罪行為,又不通報執法機關來處理,事後又用其法官的特權來為其有錢人服務,這名法官不是知法犯法? 這是在按法理的部份來討論,此外,戴爾自己有錯在先,不肯認錯在後,且又一錯再錯,又沒道歉之誠意,難道法官都能縱容企業如此違法犯忌? 由此觀之,法官不都是專門在替有錢人與特權服務,那還會替誰服務?法官若是沒錢可拿,會鳥你那麼多? 檢察官都可以看錢在辦事了,難道法官就不會?有那麼多法官胡亂判的案例,且有諸多證據能證明許多法官都是拿錢在辦事,別忘了,在台灣只要有錢,當街殺人都不一定有事。 我有許多朋友,都是這樣無條件被判無罪,有些甚至連檢察官都偵查都懶了,反正有罪無罪全憑他們一張嘴來決定。 簡單的說.........有錢判生,沒錢判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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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