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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就是標準為特權服務的檢察官
2009/07/12 22:51:09瀏覽267|回應0|推薦2

現在某個檢察官,不去偵查那貪污的畜牲弊案,卻利用職權搞那司法迫害人權,擺明了就是司法還再繼續為其貪污的畜牲服務,像這種已經觸犯了多條刑法重罪,怎麼不能將其趕下來,直接羈押審問?

難道為了那貪污的畜牲,就可以無法無天、胡作非為、胡搞瞎搞,到處利用職權進行司法迫害人權的事?

像這種畜類還說沒辦法去處理,是不能處理還是不想處理?像這種已經擺明了知法犯法、明知故犯,卻不去處理,難怪牠可以繼續無法無天,到處進行司法迫害人權的行為,像這樣誰敢保證,不會發生檢察官隨意公然亂告人?

該辦的刑案不去辦,到處縱放嫌犯出國來躲避刑責,又公然利用賄賂的餐宴去賄賂名嘴,還死不要臉的跟罪犯公然勾肩搭背,像這種畜類,還有繼續存在於人世的必要嗎?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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