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寵物的保護
2010/11/06 18:50:51瀏覽243|回應0|推薦2

寵物的保護

2010/08/26 14:02

那天去找Teddy的dog food才發現到, 台灣沒有法規限制籠物店內販售的動物要多大才可以出售.

看到一隻隻還沒斷奶, 才手掌大的貓寶寶, 狗寶寶們, 被關在籠子裹, 真的好想哭!  好想都買回家, 但能行嗎? 衹會鼓勵店家再進貨.

在美國, 我知道狗狗至少要留在媽媽身邊8星期後才可以出售,  台灣也該有相同規定 !

拜托! 拜托!  想買寵物的朋友們!  請在逛籠物店的時候, 指定衹要購買至少吃了兩個月母乳的寶寶, 這橡才會有較健康又好照顧的寵物喲!

( 創作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orisc190&aid=4573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