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0/11/06 18:50:51瀏覽241|回應0|推薦2 | |
寵物的保護那天去找Teddy的dog food才發現到, 台灣沒有法規限制籠物店內販售的動物要多大才可以出售. 看到一隻隻還沒斷奶, 才手掌大的貓寶寶, 狗寶寶們, 被關在籠子裹, 真的好想哭! 好想都買回家, 但能行嗎? 衹會鼓勵店家再進貨. 在美國, 我知道狗狗至少要留在媽媽身邊8星期後才可以出售, 台灣也該有相同規定 ! 拜托! 拜托! 想買寵物的朋友們! 請在逛籠物店的時候, 指定衹要購買至少吃了兩個月母乳的寶寶, 這橡才會有較健康又好照顧的寵物喲! |
|
( 創作|其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