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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18 16:10:45瀏覽143|回應0|推薦1 | |
史丹福不眠夜 身為一個史丹福大學的研究生,每天的日子都以急快板運轉。 在高度競爭下,大考、小考、期中考、期末考、書面報告、口頭報告, 任何和成功沾上一點邊的事,都需要時間。 在時間總是不夠用的情況下, 睡眠很自然地就被大部份的學生推到腦後。 在同學的對話中,最常聽到的是「我昨天四點才上床」,或是「我整夜沒睡」 (當然也不全是作功課,和朋友聊天也是常事), 因此當有教授在校園疾呼,學生普遍睡眠不足, 需要多睡眠時,是多麼不尋常又令人吃驚的論調。 去年冬季班,我修了世界知名睡眠權威 Dr. William Dement所開「睡眠與夢」的課。 這位滿頭銀髮七十八歲的教授總是精神奕奕, 上他的課,不僅可以第一手學到睡眠失調臨床的診斷與治療; 他還有一項讓我們上課永遠不會打瞌睡的絕招,那就是: 凡是把自己做夢的內容記錄下來交給他,或上課打瞌睡的,都可以加分。 Dr. Dement介紹了一個被稱為 「睡眠債」 的新概念。 它是一種鮮為人知的 睡眠失調 。成千上萬的人深受其害,卻不明瞭它的嚴重性。
基本上,每人都有不同需要睡眠的時間, 如果睡不夠,你的身體就會幫你記下這筆帳。 比如說,你一天需要睡九個小時, 你每天只能睡六小時,一星期下來,你就欠了你身體廿一小時的睡眠。 最重要的觀念是, 這個 睡眠債不會自行消失或減低, 唯一還債的 方式,就是把它睡回來。 千萬不要低估你身體記帳的能力,一年或一個月之前欠下的睡眠債, 和一天前欠下的債,它記得一樣清楚。 「睡眠債」的危險在於人們根本不知道它的存在, 或者當身體發出警訊時,不去正視它。 輕者打瞌睡、注意力不集中、影響心情、影響學習或工作表現; 重者在開車或操縱機械時打瞌睡導致致命意外。
許多實例證明,開車打瞌睡的危險性更甚於酒醉駕車。 高達百分之八十七因打瞌睡引起的車禍均致命, 其中廿五歲以下的比例尤高。 星巴克為什麼在美國或全世界這麼風行? Dr. Dement 說,因為我們講究一個 24/7永不休息,永不睡覺的環境, 結果搞得全世界都很睏,
而當我們欠下大筆的睡眠債時,我們需要補睡很長的時間,才能追回欠債。 所以他經常強調「世上絕沒有睡太多這回事 」, 看他走到那,就把精力和歡笑帶到那,他本身就是一個睡足覺受益者的證明。 為測量一個人所需的睡眠時間及他是否身負睡眠重債, 臨床進行一項被稱為 MLST(Multiple Sleep Latency Test)的試驗。 受試者躺在一個安靜的房間,以儀器測量他的腦波。 如果這個人在十五到廿分鐘之後,都沒有睡意,表示他沒有睡眠債; 十到十五分鐘,睡眠債尚可; 五到十分鐘眼皮打架,表示已有欠債; 不到五分鐘就已經不行的人, 表示這個人極可能在需要全神貫注的情形下仍會打瞌睡,危險。 這項測試可以進行幾個星期, 如果一個人清醒的時間越來越長,就表示他睡眠充足,沒有睡眠債; 如果越來越短,就表示這個人有債務待償。
曾有一項以疲累不堪、嚴重睡眠不足的軍人為對象,做MLST測試, 讓他們每天睡十四小時,剛開始時,大家都整整十四個小時沉睡不醒, 幾天之後,有人睡眠的時間就開始遞減。 逐漸,睡了八、九個小時之後,有許多人就再也不能睡了。 這項實驗非常鼓舞,證明睡眠債是可以還清的。 有很多人不明白他們為什麼總是那麼累。 他們以為自己犯了時髦的憂鬱症、貧血或是生了什麼查不出原因的毛病。 在這個講求效率、注重表現的社會中,人們對每日身背嚴重的睡眠債習以為常, 幾乎都忘了,他們在百分之百清醒時,是多麼的精明幹練。 在史丹福我學了不少東西,但是還清睡眠債這個概念, 卻可能是我學到最重要的東西。 你可能不會相信,這些話出自一個做什麼事都永遠嫌時間不足的學生之口, 但我現在一定每天睡足九小時。 我真希望我在暑假之前就已學了這門課, 這樣暑假時,我就可以多還一點睡眠債。 我相信... 多睡覺不但能讓我成績更好, 可以增進我的人際關係,還能 延長 我的 生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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