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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得台灣不戰而屈人之兵???????
2010/06/29 08:36:47瀏覽228|回應0|推薦0

新華社的稿件,標題為「攜手揭開兩岸關係歷史新篇」,其中赤裸裸的表達出中國官方對於ECFA簽署後的期待與展望,內容可以說是完全戳破了馬政府對內宣傳的滿口謊言。


文提到「堅持與不斷發揚這一經驗(ECFA經驗),兩岸雙方就能通過兩會制度化協商的渠道,由易到難、先經後政、逐步破解難題,構建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
框架…在『先經』告一段落,基本解決兩岸經貿與人員往來的相關問題後,兩岸同胞也期待兩會協商對話能向文化、教育、新聞等領域拓展,並為解決兩岸政治、軍
事等領域的難題進行積極探索,鞏固互信,總結經驗,不斷進取,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再立新功。」

新華社及人民網皆為中國官方重要傳媒,其言論
意見忠實反映中國領導階層立場,而在ECFA確定簽署後發布此文,北京當局便是要向在台灣的馬政府做出下一步的指示,提醒馬政府在得到「經濟讓利」後,應
準備向中國付出的「政治朝貢」。同時也顯現出在ECFA簽署後,北京成功將馬政府請君入甕,在台灣已無反悔機會的情形下,中國得以大膽的重提過去避而不談
的先經後政原則。

先前為了簽署ECFA,馬政府反覆強調「經濟歸經濟,政治歸政治」,再三保證ECFA簽署後將增加與他國簽訂FTA的機會,而中國的讓利則是出於對台灣人民的善意。對照說出實情的新華社及人民網,沒想到馬政府對台灣人民的隱瞞欺騙竟更勝中國官方!

*兩岸二○一二年以前一定會統一:

馬英九本來就想回歸祖國,所以,他上台後,中國共產黨極力配合他,給他很多優惠的政策。現在,又在
ECFA讓利,但是共產黨也不傻,他在協議中埋下便於製造兩岸貿易糾紛的伏筆,中國共產黨隨時可以主動或被動以貿易糾紛為由,再以反分裂法為法律依據,把
台灣拿回來。現在民進黨應趕快與大陸的民主黨派合作,將來才能在大陸的地方選舉中保留一席之地,逐步站穩腳步。」

ECFA的協議在定期協商及終止條款方面留下雙方可以製造糾紛的伏筆,這是否國共雙方的默契,吾人不得而知。如今,在棄馬保台的效應下,如果馬英九
看到二○一二年競選連任沒有機會,很可能與中國演雙簧,藉著ECFA製造兩岸糾紛,演一齣引中兵入關的鬧劇,沐猴而冠的當他的中國政協副主席。至於那時與
中國民主黨派合作的民進黨,恐怕也是彼民進黨非此民進黨。覆巢之下無完卵,泛藍的朋友別高興得太早,中國共產黨的鬥爭史已經說得很清楚,共產黨不可能讓具
有賣國求榮人格特質的人吃好果子的,關心台灣命運及關心自己命運的台灣人不可不深思。

*2012《台湾大劫难):http://blog.udn.com/donnywong1210/3605581>>>>>>>台湾大劫难不仅全面揭密中共2012年之前全面控制台湾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战略和策略准备,中共对国民
党和台湾各阶层的大规模统战渗透活动,而且揭示出中共同美国在台湾问题上正在进行的国家利益交换,同时也揭示了中共国安和美国相互配合,搜集提供陈水扁家
族在海外洗钱证据,等一系列敏感问题的内幕。这些内容读起令人惊心动魄。

 *前國防部副部長林中斌昨天表示,馬政府執政後,兩岸情勢趨緩,北京意識到「買台灣比打台灣便宜」,「不戰而主東亞」成為北京新戰略,北京將持續對台灣釋放「慷慨善意」,以贏得台灣人心,並動員各方力量推動兩岸軍事互信,包括施壓華府停止對台軍售。中國若要跟台灣談軍事互信機制,只想交換一中原則、停止對美軍購、共同就南海議題合作,在在指向台灣的準軍事結盟對象─美國。這非互信,而是投降
** 兩岸今天將正式簽署ECFA,這項足以讓台灣經濟結構產生劇變的協議一旦生效,不僅足以動搖台灣的國本,更將大幅度扭轉台灣人民的日常生活,歷史將會記住這一刻。


史的改變往往就在國家領導人的一念之間,蔣介石當年剿共未能畢其功於一役,終讓共產黨在一息尚存的情形下逐漸坐大,蔣介石最後兵敗退居台灣,含恨而終;前
總統李登輝在兩岸開啟辜汪會談、提出國家統一綱領之際,為保有台灣主權獨立的地位,提出特殊的國與國論,為兩岸快速的統合速度進行煞車。

馬政府在二○○八年取得政權,更因為在國會具有絕大多數的席次,形成完全執政地步,正因為如此,馬政府更應該為人民負起完全的責任,馬英九身為國家領導人,心裡所想、眼中所看,不能夠只有中國而已,而是應該實質進行全球佈局。


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昨天的話說得十分明顯,就是要以「中華民族的國際競爭力」來框住「台灣的全球競爭力」,要讓台灣永遠只能侷限在中國的一隅,仰中國鼻息
而生存,在政治上要讓台灣永遠統合在中國指揮權下,中國這種以經促統、以商逼政策略,已經發揮到淋漓盡致的地步,但可悲的是,馬政府卻仍一步步朝向懸崖走
去。

中國不會因而滿足,在兩岸開啟大三通後,中國就會要求與台灣進行更廣泛的文化教育交流,在台灣的馬政府已對中國欠缺抵抗力的情形下,中
國更已加大力度,將對台工作伸入台灣各個農林漁牧勞工階層,也積極向台灣在野黨招手,一旦朝野都淪陷,中國可說是不戰而屈人之兵,得台灣絲毫不費吹灰之
力。

歷史會記住這一刻的,就在江丙坤、陳雲林簽下ECFA協議的那一剎那,台灣的體質將產生劇烈變化,它更可能徹底改變台灣的生存樣貌;國家領導人的一念,代價竟是如此巨大。

*一九四五年,蔣介石與毛澤東在中國重慶達成雙十會談,國共實力消長自此變盤翻轉、豬羊變色;六十五年
後,中國國民黨與中國共產黨的徒子徒孫,選擇在今天於相同的地點簽署國共ECFA。這兆頭實在不好,就如高度爭議的ECFA藉「早收清單」引國民黨入甕,
共產黨才是真正的最後贏家,就國共兩黨的黨史古今映照,這重慶,還真是國民黨的傷心地。

馬英九政府一定很不服氣,ECFA簽下去,台灣的
「早收清單」有五三九項產品進口中國將從明年元旦開始分三階段降稅,到二○一三年元旦降到零關稅,中國只有二六七項產品享有早收待遇,怎麼算都是台灣有
利,為什麼說中國是贏家?馬政府可能不知道,台灣人自古就是精於海陸貿易的多元民族,瞞得了一時,瞞不了太久,遲早會看清楚國共的這筆帳該怎麼算?


麼,ECFA的帳簿究竟是怎麼寫的?其實,真正的台灣「早收清單」列的是:少數財團拿到了小菜式的利潤;眾多的中小企業,獲得中國早收貨品衝擊市場、被迫
外移、倒閉關門;廣大的受薪階級,得到薪資下降、失業上升與黑心產品,還要負責納稅給ECFA做宣傳;國民黨,則從ECFA得到玩弄數字遊戲的樂趣。反觀
中國共產黨,則贏得台商對中國的加碼投資、台企在中國創造的就業率,中企進入台灣市場,以及取得台灣關鍵技術的絕佳機會。這兩份清單一攤開來,識字的,都
算得出來,誰才是最大的獲利者!

台灣少數財團只吃到「小菜」,這是副總統蕭萬長自己說的,也得到了業界證實。塑膠原料公會就說,去年台灣外
銷中國的五大泛用塑膠總金額約一二一○億元,列入早收的聚丙烯,去年銷至中國的金額僅七五億,佔了七成以上的聚氯乙烯、聚乙烯與化纖原料,則全軍覆沒。機
器公會也反映,機械產品列入早收有一○七項,看來很多,但是台灣出口量最大的是綜合加工中心機,卻沒列入,等於一半以上金額都沒過。尤其,中國給予關鍵零
組件零關稅,反而壯大中國工具機業者,台灣引以為傲的工具機協力體系,將受到嚴重衝擊。又如,汽車非屬敏感產品,各國FTA很少不列入清單,但這次中國把
關稅高達二五%的整車排除,卻把汽車零組件納入,與前者是完全相同的套路。

因此,國共「早收清單」拼湊出的是一張中國產業發展地圖,可以清
楚看出中國的戰略佈局。中國要台灣把工廠移到對岸去的,包括面板、汽車及高階工具機、石化業中游等,就不給早收;同意早收的,必然是有助於提升中國相關產
業能量者。換句話說,ECFA文本儼然就是為中國起草的版本,台灣則徹底消失,共產黨設計了幾個數字給國民黨去自我感覺良好,由其大力鼓動「讓利」假象以
蠱惑台灣人,製造國民黨在選舉時的虛胖。

光有共產黨,騙不了台灣人,光有國民黨,也訛不了台灣人,這兩個黨在一起,就像狼要找狽合作,才吃
得到大肥羊。如此狼狽為奸的算盤,不只讓中國經濟取利,也全然配合中國在政治上的予取予求。例如,全世界的國際協定、條約慣例不外採行英文、法文、西文版
本簽署,ECFA卻以中文正體與簡體相互換文,而非共同以英文本簽署,這是香港CEPA模式。世界各主權國家間簽署的FTA必然首列國名,並由政府正式簽
署,但ECFA文本卻「兩岸」、「雙方」一路到底,「台灣」與「中國大陸」對稱,並由海基、海協兩會畫押。這樣走後門、鑽狗洞的處理,不但國家到哪裡去
了? 連WTO會員身分都不見了。

昨天,江丙坤一到重慶,陳雲林開宗明義就說:「事實證明兩岸『中國人』完全有智慧和能力,共同透過協商解
決『我們自己』的問題」,馬政府照例沒有回嘴,國共這肆無忌憚的演出有把台灣的主權、台灣人放在眼裡嗎?這也就難怪共產黨為什麼要一再藉會議的安排刻意糟
蹋國民黨了。重慶這個地點算什麼?去年四月第三次江陳會在南京舉行,時間還選在共軍渡江攻陷南京、中華民國敗亡的六十週年紀念日呢!當時也沒看到掛著總統
頭銜的馬英九有任何異議,中國與馬政府一起建構國共平台,共同去「中華民國」、去台灣、去台灣人,早就著手實踐了。

因此,ECFA是什麼?正是中國對台高度政治精算與經濟精算的結果,馬英九則堅持走進國共內戰的算計之中。台灣該怎麼辦?只有終結中國國民黨的統治,才能儘早結束這場噩夢,重新回到國際文明的軌道中與中國進行正常化往來。



「魔鬼藏在細節裡」?最近被吳敦義、賴幸媛特別拿出來吹捧的ECFA「終止條款」,很可以作為彰顯這
句西諺的例證。在現實政治環境與運作中,國共所擬定的「終止條款」,中國藉以挾持、威脅台灣的可能性,遠大於國民黨用來做為防止台灣受到重大損害的機制,
重要癥結出在馬政府的傾中路線與利益財團化上。

許多國家的FTA都有「終止條款」,但是ECFA「終止條款」的規定,卻非常詭異。按照經濟
部目前公佈的文字:「一方終止本協議應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應在終止通知發出之日起一定期間內開始協商。如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則本協議自通知一方發出終
止通知之日起一定時期間終止」,並沒有明訂提出的條件與門檻,只要一方想要終止,即可以書面提出通知,但另一方可要求諮商,且不得拒絕,經過諮商後,如雙
方仍無法解決爭議,才可終止這項協議。

將之比較我國與巴拿馬簽訂的FTA,即可看出端倪。台巴終止聲明,係「於通知另一締約國後一百八十天
開始生效,締約國雙方得依協議另訂終止之生效日」,意即一方只要發出通知,六個月後即自動失效。顯然,ECFA多了雙方必須「協商先行」的程序,而何謂
「一定期間內」?亦未明訂是多長,這與陸委會廣告宣稱的「可以主動終止,不須對方同意」的片面說法有相當差距。

換句話說,ECFA的「終止
條款」,只是啟動爭端協商的路徑,並非可以立即終止,而此協商可謂是另一方防止終止的協商,這裡埋藏的詭計就多了。對於中國來說,其透過ECFA對台獲取
政治利益的企圖高於經濟利益,加以其為專制國家,ECFA與中國人民的利益鮮少有關,中國人民亦無權置喙,中國共產黨可以充分運用這個條款,要求國民黨主
權繳械,服膺一個中國,不得行使任何有關主權意涵的行為,若踩踏紅線越界,中國即可立刻示警,預料隨著ECFA後續談判持續進行,中方設置的政治框架會愈
縮愈小,其要脅的籌碼也將愈來愈多。

反之,對台灣而言,一旦中國出現上述情況,或繼續干擾台灣與他國進行FTA,或十年緩衝期到了,必須面
對打開中國農產品與勞工的大門等問題時,國民黨會不會、敢不敢動用「終止條款」?答案當然是不會也不敢。主權上的「去勢」,國民黨現在已經照辦了,未來會
愈來愈「習慣」。台灣與美日FTA談不出來,國民黨會知道是自己不行,不能諉過「祖國」。最後要門戶全開時,國民黨會說已經擋得夠久了,早已仁至義盡,絕
無可能要財團吐出吃到的糖果,跟自己的金主過不去。

「終止條款」要對台灣有作用,還是要等馬政府下台,換個思維行事,才會有較大的可能,但也未必保證,仍然必須由台灣公民保持清醒的腦袋,始終強力監督與鞭策,才能防止主政者怠惰與出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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