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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7 11:28:32瀏覽537|回應2|推薦20 | |
人不能決定自己何時生,卻可以決定何時死,尤其在得了不治之症時,法律賦予患者何時死,如何死的權力,達到在莊嚴中死去。這種權力非常無奈卻是重要的。但能運用享受到這個權力的人,並不容易,就如同許多其他事一樣,有很多其他條件,其中一個重要的先決條件,就是當事者必須頭腦清楚,精神正常,能清楚表達自己的意願。 失智症或昏迷,精神有異,或無法為自己做主的病患,就無法享有這個選擇。 29歲 的 Brittany Maynard 在2014 年 11月 1日,服用醫生開的巴比妥酸鹽(barbiturate),在親友環繞下,平靜莊嚴的在自己的臥室安然離世。生前,她說,她不想死,但她正往死亡走去,她要莊嚴的死去,不是在飽受病魔之蹂躪後死亡。 她選擇在慶祝完先生的生日後,離世。 Maynard 女士,是在經過很大掙扎,反復咨訊後做出的決定。我敬佩她的勇氣和智慧,也為其家人的支持含淚祝福。 花樣年華的Maynard 是一名三藩市的老師,新婚才一年多。因為劇烈頭痛,在今年一月份診斷出膠質母细胞瘤四期(glioblastoma)。 這是一種非常惡性的腦癌,一般只有18個月存活期。 診斷後的9天,Maynard接受了兩次腦部手術。三個月後癌細胞以更惡性更快的速度重返。癌瘤很大,必須做放療。她已經知道沒有治療可以救她。等死期間,忍受癲癇,頭痛,全身痛,失智,失憶等種種折磨,苟延殘喘。醫生告訴她,只有6個月的生命了。Maynard 放棄放療,,決定把幾個月的餘生和家人同處,旅行。 在她死前的最後幾週,Maynard 為莊嚴之死做了正面的提倡和證明。她的臉書和錄影帶分享了她的死前的最後時光。她和先生和母親,繼父的旅遊記錄,和共處的最後美好時光; 呈現在人們面前的是生命喜悅的而不是死神的陰影。雖也有反對者要Maynard 考慮不要莊嚴死,等待上帝的奇蹟,也有謾罵她對上帝沒有信心的,她毫不所動,僅僅祈求人們的諒解。多年前聞名的Michigan“自殺醫生” Jack Kevorkian 造成的議論,從Maynard的故事中,得到了新的啟發和詮釋。 病中大峽谷旅遊 和母親病中出遊 Maynard 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末期病患立下一個新的里程碑。也給反對的人們一個思索,與其受盡病魔的折騰,最終死於病魔之手,耗費和家人最後的相處時光,不如安排如何渡過最後的時光。自己決定離世的時刻,免掉最後插管急救的痛苦,可以從容和家人,愛犬,好友告別。 決定自己的死亡,應該是人的基本權利,又關拿神招牌來說三道四的人何事呢? 在讀到這則新聞的第二天,觀看韓劇Brain,劇中男主角是名優秀的神經外科醫生,他的母親得到的也正是膠質母细胞瘤四期。自信強勢的兒子醫生,傾全力為母親開腦,化療,用盡心機,違法用藥株連同事,母親吃了不少苦,最後也是無力回天。 母親綁在病床,痛苦的死於病魔之手。兩件事同時閱讀到,純屬巧合,恰成鮮明對比。Maynard 女士對自己的死亡期, 顯然比劇中母親有全盤主宰,何其幸運!!!雖然不忍,卻很為Maynard高興。 人誰無一死?多少人能壽終正寢? 被病魔折磨死?還是在親人,明的,暗的中期待你死?久病門前無孝子。久病,連自己的影子都會拋棄你。 但要能符合莊嚴死並不容易的,必須還要有程度上的經濟做後盾,居住地要有通過莊嚴死的法律。Maynard病中,為了能決定自己的死亡,舉家由三藩市搬遷到Portland,Oregan。 Oregan 是美國五州(Oregan, Washington, Vermont, New Mexico,Montana)中的一州,通過莊嚴死亡的法律。先生留職停薪 Maynard換醫生,醫院,。。。。。重重難關,求死不易。 申請尊嚴死的資格: 詳情在此:http://www.deathwithdignity.org/access-acts 大致如下: 1.滿18歲 2.該州居民; 3.頭腦清楚,可以明確表達溝通; 4. 末期病患,醫生證明六個月之內死亡; 5.必須有兩個醫生核准; 6.病人有完全的主動,主導, 隨時可以叫停。 申請步奏: 1.第一次向醫生口頭要求 2.等待15天 3.第二次向醫生口頭要求 4.再等待15天 5.書面申請,需兩名外人作證(非家屬,或照護者) 5.48小時等待期後,選擇那種藥劑 6. 自行到藥房領藥 Maynard 死前約一周接受的最後訪問;圖中因藥物腫脹 Brittaney 妳的故事讓人不捨流淚,願妳安息,願妳的家人節哀。妳的選擇和站出來會有歷史的意義。即使那些謾罵妳的人,有天也會用到這個權力。 http://www.cnn.com/2014/10/07/opinion/maynard-assisted-suicide-cancer-dign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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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