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表決通過,訂定牛豬肉的萊克多巴胺殘留容許量為十ppb。
原先指萊劑牛肉為「毒牛」,「不惜流血」也主張「零檢出」,並為此霸占立院主席台五天四夜的民進黨,突然改口稱:「民進黨從未反對開放進口美國牛肉……本黨同意採取國際標準、與國際同步的立場。」
事到如今,可以好好研究一下民進黨莫名其妙的言語邏輯。首先,民進黨一直宣稱,不反美牛,反毒牛。但是,請問:民進黨扁政府在二○○七年,通報世貿組織(WTO)將開放萊劑牛肉,那是「美牛」還是「毒牛」?再者,當年扁政府以行政命令「驗豬不驗牛」,以致進口至少十萬噸被國人吃下肚的,又是「美牛」,還是「毒牛」?民進黨為何一方面向WTO通報開放「毒牛」,且停驗「毒牛」放水過關,另方面卻又口口聲聲反「毒牛」?
何況,其實早就有「國際標準」;美國三億人吃了十幾年,全球一百餘國家亦皆在關防上開放美牛,這算不算是「國際標準」?難道這些國家都喜歡用「毒牛」毒死人民?反而是CAC的政治色彩較重,長期以來皆是歐盟畜牧業抵制美牛的政治平台;民進黨想挾持台灣採取歐盟及中國大陸的立場對抗美牛,但台灣的畜牧業結構、台灣的國際處境及台美關係,皆與歐盟、中國大陸與美國的關係大相逕庭,民進黨這個政治算盤究竟是怎麼打的?
其實,台灣若在CAC解凍前即完成美牛進口的法定程序,尚可贏取一些與美友善的籌碼(比如,換來「牛豬分離」);如今,民進黨竟落到在連CAC都撤防後始稱「重視與美國的經貿互惠與盟邦關係」,豈非目光如豆,愚不可及,敬酒不吃吃罰酒?
現在要問民進黨:貴黨主張,不是「零檢出」,就是「毒牛」。那麼,如今改採「國際標準」的十ppb,這究竟算是「美牛」,還是「毒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