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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焦點與日方最新確認】
針對中國外交部再次將沖之鳥島(日本稱「沖ノ鳥島」)定性為無法劃定專屬經濟水域(EEZ)的「岩礁」,日本政府於2026年7月22日由內閣官房長官木原在記者會上發表正式聲明,對中方主張作出強硬反駁。
木原官房長官特別強調,自1931年當時的內務省發布告示以來,日本便對沖之鳥島進行有效治理,並在周邊海域劃設專屬經濟水域。木原表示:「沖之鳥島作為島嶼的地位早已確立,完全不容置疑。」
日方今日發出的這項最新確認,再次將這座位於西太平洋的微型地貌推向國際輿論焦點,也凸顯出日中法律戰、臺灣的漁權與防衛安全,以及美中日三方在西太平洋戰略佈局的深層連動。
【一、爭議核心與法律立場對比】
沖之鳥島位於東京以南約1,700公里的太平洋海域,是日本官方認定的最南端領土。這座在地圖上極微小的地理實體,背後代表著高達40萬平方公里的專屬經濟區(EEZ),其水域面積甚至超過日本整個陸地總面積(約37.8萬平方公里),蘊藏著極為豐富的漁業資源與海底稀土礦產。
雙方爭執的法律焦點,在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第121條的解釋:
1. 日本立場:
主張滿潮時仍有「東小島」與「北小島」露於水面之上,符合公約第121條第1款「自然形成且高潮時露出水面」的島嶼定義。日本自1931年起實施長期有效統治,並自1987年起投入數百億日圓實施護岸工程、設置消波塊、鈦金屬網與無人海上觀測平台,設籍於東京都小笠原村,以此證明其具備劃設200浬EEZ與大陸棚的完整權利。
2. 中國立場:
主張沖之鳥島在自然狀態下露出的面積僅數平方公尺,無法維持人類居住或自主經濟生活,依據公約第121條第3款應認定為「岩礁」。中方認為日方無權劃設200浬EEZ,周邊海域應屬於各國享有航行與調查自由的公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