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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22 11:36:40瀏覽5668|回應0|推薦1 | |
1. 為何需要穿戴神所賜屬靈軍裝? 以弗所書 6:10-13 我
I. 抵擋仇敵—積極對抗牠 II. 與仇敵角力—在與牠一對一的肉搏戰中採取主動 III. 抵擋得住—擊敗仇敵而取得勝利 IV. 站立得穩—打完仗之後仍能穩穩地站立 2. 如何去作? 以弗所書 6:14-20所
a. 透過禱告宣告提醒自己每天要穿戴神的軍裝: V.14,真理的腰帶、公義的胸甲;v.15,平安的福音當作鞋子;v.16,信心的盾牌;v.17,救恩的頭盔、聖靈的寶劍,就是神的話(Rhema)。 b. 禱
c. 實際穿戴:並非是個抽象的觀念,而是在基督裡才有的屬靈的實質,簡言之就是「披戴基督(羅13:12-14)」。要披戴基督之前,必須先脫去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穿上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17-24)。神所賜的全副軍裝一方面指神在我們生命中的作為,一方面也指耶穌基督。穿戴神所賜的全副軍裝就是「披戴基督」,使我們成為神要我們成為的樣式,作基督的精兵,與祂一同爭戰,也一同得勝。 延伸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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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