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什麼樣的民主國家? (人間福報)
文/魏世昌
在民主國家中,好像不曾聽說過,一國之尊以黨魁身分,祭出黨紀處分由立法委員所選出來的國會議長。
每個民主國家的政黨性質不一樣,像英美的政黨,黨員沒有確定的人數,黨籍也沒有紀錄可查,只要人民有同一政治理念就可以自由登記為該黨黨員。如英國著名首相邱吉爾原來是自由黨,後來變成保守黨;美國威爾遜本是民主黨,後來竟成為共和黨的總統候選人,當上總統。
我國兩大黨有各自嚴密的組織,入黨必須由黨員引薦、經過審慎的調查察看,一旦成為黨員必須服從黨的命令與紀律,否則黨可以引用黨規制裁處分,甚至撤銷及開除黨籍等。
這是怎樣的民主?
在國會的運作上,出現怪異現象,許多重大法案沒有經過全體立委投票,而是由少數政黨幹部以「黨團協商」這種密室政治的機制主導立法。
甚至立法院朝野協商制度可以凌駕院會、委員會功能,完全推翻委員會決議,是在違反代議政治的原則下強渡關山的,如朝野黨團六月通過《會計法》修正案替民代特別費除罪即是一例。
這又是怎樣的民主?
另外,我們好像未曾聽說,一個民主國家的國會殿堂,其國會議員杯葛議事竟是採夜襲、鎖門、睡主席台、拉扯及打架這樣違背民主精神與政治原理的「奧步」癱瘓議事。
反觀美國德州州議會一名民主黨女性議員戴維斯,為阻止共和黨占優勢的議會通過一項「禁止墮胎」的法案,她是採取發表了長達十三個小時的冗長演說,進行議事干擾,雖然也是很浪費時間,但至少比較斯文。
我們自詡為一個民主法治國家,也以民主政體自居,從不自由的政黨結構、密室協商黑箱作業把持國會及議事,到國家元首與立法院長大亂鬥,我們不知道台灣到底是個什麼樣子的民主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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