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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4 07:12:04瀏覽505|回應0|推薦16 | |
恭取一段《羅云忍辱經》中的一小段來看當今社會: 佛之明法, 佛陀教化世人如何擁有光明磊落的自性。 與俗相背。 但這佛法,卻與當今社會所追求的「財、色、名、食、睡」這五身物相互違悖。 俗之所珍, 世俗凡人所珍愛的「財、色、名、食、睡」這五身物, 道之所賤。 卻是修道人所必須放下的。 清濁異流, 自性光明(仁、義、禮、智、信)或是自性昏暗愚昧在「貪、嗔、痴、愛」四心物上,猶如冰與炭火,必須清清楚楚的分開, 明愚異趣。 自性光明或昏暗愚昧能清清楚楚的分開,就是看「貪、嗔、痴、愛」迷惑在「財、色、名、食、睡」的污染有多深,光明或昏暗愚昧要徹底分開的。 忠佞相讎。 自性光明與心物滋蔓、身物昭著,猶如忠臣與以邪導人的佞臣,是互相仇敵的。 邪常嫉正。 一般來說,邪導人的佞臣(心物滋蔓、身物昭著),都是妒嫉著忠臣(仁、義、禮、智、信)。 故嗜欲之人。 因此,迷戀在「貪、嗔、痴、愛」四心物與「財、色、名、食、睡」五身物的人, 不好我無慾之行也。 對於修心養性這條路,是一點興趣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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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