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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要求還給他們尊嚴 (二)
2014/04/08 00:49:34瀏覽193|回應0|推薦1
本人收到 udn 來函提醒3/28 發表「警察要求還給他們尊嚴」一文,有讀者反應譭謗警察人員。我重讀此文,猜想可能是指:

「這些警察都是社會上的二流學生,說不好聽就是放牛班的學生。因為當初考不上大學,只好去念警專,在這一群被淘汰下來的學生中,逐漸形成仇視念大學的優秀學生。這些自卑感嚴重的學生畢業後,竟然掌握維持秩序的權力。碰到當初(也許十年、十五年前)的前段班學生,當然下手不會輕。」

當然,警察中也有體恤民眾的好警察,我以前也遇見過幾位。但是這次在電視上看到那些把學生、醫生、中研院研究員當仇敵對待、狠打,造成頭破血流的傷害,我竟當然怒火中燒。該段中的「這些警察」並非指那些努力抬離學生的鎮暴警察,他們努力維護社會秩序,盡了他們的職責。而是指那些超過本分,行惡人之事的鎮暴警察。另外也有警察在網路部落格留言:

1. 如果想看女學生的暴露肉體,請當晚到鎮暴現場觀賞。

2. 用盾牌打學生,比用長警棍流的血更多。

3. 一位女警說:要是換我出場,我會更用力處理。

....

這些心理偏差的警察留言,在網路上所在多有。涉及的警察只被記申誡而已,相對於幾十位學生遭到毒打住院、不良於行,你要偏向誰?  到底「這些警察」是什麼心態? 不用我去譭謗,這些都是發生的事實。我是想嘗試分析這些警察的心態,是什麼造成他們這樣的偏激,於是我依據我在軍中碰到常備軍人歧視、惡整義務役士兵、士官、預備軍官的情形 (每年造成不明死亡原因的軍人上百人,我自己也差點遭到毒手,死於桃園軍醫院),洪仲丘就是一例。我是嘗試給「這些警察」找出如此行為的理由,想替他們找到「可以原諒」的原因,怎麼反而說我「譭謗」? 難不成要我誇獎他們所行是「公正」之事? 我想就算耶穌再世,也不會如此做吧!!

我只能說我也看到臂章、背章拔除的鎮暴警察中也有好行為的警察,但是因為無法確認他們是哪個單位,要誇獎也無從提及。這有點像「大尾鱸鰻」中流氓要打人前,要戴著面具同樣的心態。警察不需要做這些「小動作」,難不成我又譭謗警察了嗎?  如果警察要表示行事公正,在出任何任務時,都能有肩章、背章、編號,這樣上述的「這些警察」做惡事時會有所顧忌,老百姓就不會隨便「譭謗」你們了。現在已經查出有六位警察涉及毆打學生成傷,正在調查中。將來在法庭中,難保這六位警察不會以年輕時受到社會壓力,造成心理偏差的理由來脫罪。哪我說的理由就可能是事實,也就不算譭謗。我想指責我譭謗警察的讀者,可直接留言指正。如果所說成理,我會承認下筆魯莽,道歉。但是如果只是因為是警察身分或者家屬,看到我批評那些惡警,就說我譭謗警察,哪我只承認沒有說清楚所指為何類的警察,也就是我在此重新評論的本意。

還想強調一下,如果任何警察在出任何任務的時候,都能別上肩章、背章、編號,行正大光明的行動,而不是拔除肩章、背章、編號,形成黑衣人。當黑衣人行為超過時,無法指明是哪個警察所為。這種集體行為想必是上級長官下達指令造成,要我不「譭謗」也難。

( 心情隨筆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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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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