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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1/11 23:36:18瀏覽590|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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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 入台證(13D)與台辦批示(8D)在台停留期間效期不同, 怎麼辦 ? 可以幫我們大陸客人申請延期 嗎 ?
ANS : 基本上, 以簽證國為主(當然護照等不能過期), 台灣 給13天, 效期就是13天 !
問: 會不會有問題, 客人會擔心.
ANS : 好吧! 我問移民署 (5 MIN. LATER).... 1. 移民署說在台效期以我們為準, 1+翌日12天就是13天 / (原8D+5D) 2. 市台辦 寫 : 在台停留8天(A句), 有效期內可一次往返! (B句) ( 問 : 那到底可以在台幾天?) ANS: 如果是文革期間要嚴格遵守A句, 現在照B句OK啦... (雙方笑), 不過, 基本上, 如果, 該國沒嚴格限制人民出國期限, 那應該是以前往之國家規定為主; 台灣原本是幾天, 大陸當然也給幾天(配合當地國規定), 現在, 台灣忽然 送5天, 增加外來者之在台消費, 大陸肯定沒必要要隨機起舞 (如果, 大陸承辦單位竟然也 +5天, 那麼, 台灣的友好協會應該頒獎 ! ) --------------------------------------------- ps. 希望自以為幽默卻沒有傷到人才好 ! 記得念書期間, 系上跟歐洲來的混合大專生在學校聯誼, 裡面有位德國來的女同學長得蠻高大可愛, 我自以為聰明幽默, 聊到一半, 我裝模作樣, 大喊 : Ye--Sir ! 右手舉手禮, 順手把他改為伸直禮(納粹黨行禮), 當場德國女同學神情大變, 開始大罵, 一開始用英語, 沒幾句之後就聽不懂了, 應該是用母語... 年輕時不懂事, 漸漸才瞭解這動作(納粹黨行禮),在德國, 以及對德國人(部份歐洲人)是大忌 ! 如同在泰國, 除非是出家老師父, 不然亂摸小孩子的頭, 後果也會很難堪 ! 講文革不知...(如有得罪, 務必見諒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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