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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警示機制,警示顏色由由原來的三級制(黃、橙、紅)增訂為四級制(灰、黃、橙、紅),
2009/07/24 00:59:57瀏覽12304|回應1|推薦0
外交部修正國外旅遊警示機制,警示顏色由三級制增訂為四級
張貼時間:2009/7/9 下午 11:30:26     資料來源:外交部

外交部將於98年7月8日起發布施行新修正之「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警示參考資訊指導原則」,將「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由原來的三級制(黃、橙、紅)增訂為四級制(灰、黃、橙、紅),並且修改原先對同一國家發布單一等級旅遊警示的作法,改由視各國地區安全情勢需要,針對同一國家發布整體性及局部性之不同等級旅遊警示,使旅遊預警機制更具彈性,以明確、完整地反映國外旅遊安全情勢。

近年來我國出國人數日益增多,國外旅遊安全情勢複雜且瞬息萬變,外交部為使國外旅遊警示之發布更臻周全迅速,經參考主要旅遊國家及亞太鄰近國家作法及相關資訊,及通盤研議後,決定修正現行國外旅遊警示機制。新修正之「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分為四級,即(1)灰色警示:提醒注意;(2)黃色警示:特別注意旅遊安全並檢討應否前往;(3)橙色警示:避免非必要旅行;及(4)紅色警示:不宜前往。

新修正之「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將公布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全球資訊網(www.boca.gov.tw),歡迎出國旅遊民眾事先查詢。外交部已責成各駐外館處以維護國人生命、財產及安全為優先考量,密切注意轄區內安全情勢並隨時呈報,以適時調整國外旅遊警示等級及相關國家旅遊資訊,提供民眾參考。

外交部同時強調,世界主要國家外交部發布旅遊資訊及警示,均屬於參考性質且無法律拘束力,隨時可能調整變動,僅為國民出國旅遊參考資訊之ㄧ。外交部發布之旅遊警示資訊亦屬於參考性建議,並無強制約束力,國人必需自行妥慎決定其旅行計畫。國內任何團體或個人引用外交部旅遊資訊作為權利、義務之約定依據,均與外交部無關。

關於新修訂之「外交部發布國外旅遊警示參考資訊指導原則」及新聞參考背景資料如附件,國人可隨時查閱相關訊息,詳情請見http://www.mofa.gov.tw/webapp/content.asp?cuItem=38684&m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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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旅遊警示分級表

灰、黃、橙、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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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5筆資料,每頁 筆, 共2頁, 目前在第 下一頁 
警示等級地區國家或區域國家(英文)說明

灰色警示-提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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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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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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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ral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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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境內有可能發生單一恐怖攻擊事件。2.澳洲各地曾分別發生我赴澳打工度假者遭不明人士毆打、隨身物品遭搶劫、偷竊,駕車時因未熟悉及遵守交通規則造成車禍等事件。另2009年6月間在部分都會區發生多起印度留學生遭澳洲排外人士攻擊事件,我旅澳國人宜隨時注意人身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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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色警示-提醒注意亞西地區巴林王國Bahrain受什葉派人士影響,時有青少年不滿政府份子在市區以焚燒廢棄物及向警車投擲汽油瓶爆炸事件。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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