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品質意見表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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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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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顯違法 ←→ 爭議性違法 ←→ 遊走邊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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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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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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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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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意 ←→ 非故意 ←→ 普通會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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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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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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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質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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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差太大 ←→ 有瑕疵共識 ←→ 旅客單方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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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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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保應有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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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業者 ←→ 中立 ←→ 偏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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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3□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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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委員要領 :
1.協調氣氛. 2. 了解各別看法(對事實認定)3.了解各別的解決方式及看法(底限)
4.委員心證四種分析 5.折衷之可能(個別拉開協調) 6.成!結案. 7.不成(再調解或轉消基或局)
品保調解委員林德仁(個人用).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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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要領(簡版)
壹. 旅遊爭議雙方對事件意見表
(一)合法性
明顯違法 ←→ 爭議性違法 ←→ 遊走邊緣5□ 4□ 3□ 2□ 1□
(二)誠信
惡意 ←→ 非故意 ←→ 普通會疏忽5□ 4□ 3□ 2□ 1□
(三)品質
質疑落差太大 ←→ 有瑕疵共識 ←→ 旅客單方質疑5□ 4□ 3□ 2□ 1□
(四)品保應有立場
偏業者 ←→ 中立 ←→ 偏旅客 5□ 4□ 3□ 2□ 1□
貳. 調解委員要領 :
1.協調氣氛.
2. 了解各別看法(對事實認定)
3.了解各別的解決方式及看法(底限)
4.委員心證 :
A.自己(家人)參加時受此遭遇, 如何?
B.法條(事件之爭議大多落在法條未明確規範中, 亦即灰色地帶,而常常業者
會認為這是(行業)共識, 而消費者大多會推向業者無理來立論)
C.情理.
D.看法綜合分析
5.折衷之可能(A.先取信.B.以他的(部份)答案先認同 C.個別拉開協調D.E.F.G.... Z.威脅 : 這次不妥協,難道下次? 下次的協調,其品質,耐心,公平,業者忍受度...會比這次好嗎? (法官人少,件如山,常常 2,3年才結案的)
6.成! 結案.
7.不成(再調解或轉消基或局)
品保調解委員您的人(個人用).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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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年,匈牙利裔的數學家,也是計算機的先驅馮諾曼(John Von Neumman)和普林斯頓經濟學者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合著一本書『賽局理論與經濟行為』,是賽局理論的開山之作。-> 一方有所得,則另一方必有所失的零和賽局理論(zero-sum game theory)因此確立。從此,賽局理論在經濟學界有廣泛的討論和應用。
但在此賽局中此零和模式在很多實際應用上相當地受限。像國際關係裡,國與國之間互相依存,既競爭又合作,這樣的非零和情勢引起相當廣泛的研究興趣。
囚犯的困境(Prisoner’s Dilemma)是典型的非零和競爭模型,經常被用在國際戰略的討論。但是在馮諾曼(John Von Neumman)與摩根斯坦(Oskar Morgenstern)於1944年所完成的賽局論中,對非零和賽局著墨不多,此種賽局中究竟應採何種均衡觀念,也尚無定論。
納許(John F.Nash)進入普林斯頓,很快就選擇這題目,他的博士論文就證明了在非零和的不合作賽局(nonzero-sum noncooperative game)中,一定有「均衡」解存在。只要對手的策略確定,競爭者就可以有最適反應(best response),納許(John F.Nash)定義:當一組策略是互為最適反應時,就是「納許均衡」(Nash Equilibrium)。
納許(John F.Nash)在1950年提出這個27頁有關完全訊息的靜態賽局的博士論文,年僅22歲,1958年,剛滿30歲的納許(John F.Nash),被【財星】雜誌(Fortune)稱譽為美國獨一無二的「新數學明星」。8月份數學界的桂冠「費爾茲獎」(Fields Medal)頒發,納許(John F.Nash)的期待卻落空了。從此,納許(John F.Nash)再沒有機會得到這當時每4年才頒發一次的獎項。就在這一年,「納許均衡」的建構者,崩潰了。
曾在他人眼中的天才,從此成為狂暴時要與外星人一同拯救世界、安靜時「再沒有什麼可引人之處了,只是獨自沉緬於往日榮耀」的精神病患者。往後的歲月中,他再寫不出光采四現的論文,甚至演講時不知所云,思緒斷裂。「均衡」在他的生命中,突然間,消失了。
經過長時間的治療,甚至進入精神療養院接受電擊和藥物控制,1960年代中期他出院重新回到生活的軌道上,開始發表論文,沒想到不多久,又發病。他臉上不再有表情,眼神空洞,妄想的幻覺似乎已燒盡他的生命力。
後來他回到他最熟悉的普林斯頓大學,由離了婚的前妻收留,他則在校園內遊蕩。學生眼中的納許成了神秘古怪的「魅影」、「圖書館的瘋狂天才」,經常在黑板上留下特殊的數學訊息。1978年,他終於得到一個數學獎:「馮諾曼理論獎」,與他同時獲獎的還有雷姆克(Carl Lemark),納許以賽局均衡獲獎,雷姆克(Carl Lemark)則以他對「納許均衡」的計算獲獎。納許卻未能受邀親赴華府參加頒獎。
納許到1980年代才慢慢恢復理性,像他這麼嚴重的病情,又經過這麼長的時間,居然能從迷亂的心牢中解放出來,也是一項奇蹟!
主角的人生願景----要什麼:
他的心靈曾如星辰運轉一樣明朗有序,又曾極度狂暴混亂,最後又重見天日。看到他三階段的變化,不能不令人感到人類心靈的神秘與不可測度。
納許極度相信思想的力量,在事物的型態中尋找世界的深層意義。他說想要拯救世界的一些政治理念就和他的數學發現一樣,以很直覺的方式來到心中,所以他會很認真地對待這些旁人覺得完全不合理性的想法。他在接受諾貝爾的自敘中說,他到後來慢慢學會在心中用理性拒斥那些不切實的幻想,人才逐漸甦醒過來。
主角的生存策略----如何要與放:
納許在數學上的貢獻也相當卓著,他的心智運作也是一個典型的數學家。卡波爾對數學家的描述是:「所有的數學家都活在兩個不同的世界中。他們活在透明無瑕的柏拉圖境界,也生活在變化無常的殘酷現實中。數學家必須穿梭於這兩個世界之間,在透明無瑕的世界中他們是成熟的大人,但再現實世界中他們不過是個嬰孩。」我們在『美麗境界』這本書和電影裡都可以感受到納許對不斷創新的極度堅持。創造本身就必須堅持自己的獨特性,數學家的解題與藝術家的創作有極其相似之處,都浸淫於創作的狂歡與失望的痛苦中!
參考資料 http://incareer.ncue.edu.tw/display_story.php?story_no=1019034158&new=%E8%B3%BD%E5%B1%80%E9%AB%98%E6%89%8B ======================================
納許棋
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納許(John Nash)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數學家,他在就讀普林斯頓研究所時,發明了「納許棋」,曾流行了一段時間。納許(John Nash)在大學時應校方規定修習了經濟學,因此了解到各種市場的交易策略,雖然這科的成績不是很突出,可是他卻將對賽局理論(game theory)的熱愛融入市場經濟學,視市場經濟是一種多人玩的遊戲,進而將原先由馮諾伊曼(Von Neumann)提出的雙人零和遊戲理論,推廣至多人參與的遊戲理論。其實納許(John Nash)所提出的賽局理論(game theory)就是研究競爭的邏輯和規律的數學,納許(John Nash)證明了在各方都可能有所得的競爭中,只要別人的行為模式確定下來,競爭者就可以掌握有最佳策略而贏得競爭。
納許(John Nash)這篇短短的二十七頁博士論文--賽局理論(game theory),已經成為當代經濟學的鉅著,它是經濟學家們分析商業競爭、貿易談判種種現象的有力工具,也讓納許(John Nash)獲得 1994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殊榮。
納許(John Nash)所發明的「納許棋」是一個沒有平手的遊戲,甚至先玩者是有必勝策略的遊戲。遊戲雙方各佔棋盤上的左右或上下方,盤中佈滿6×6個正六邊形,雙方輪流一次下一仔棋,誰先完成連接左右或上下方,就贏得此遊戲,例如右圖,由下紅色棋仔這方贏得比賽。
下載安裝納許棋遊戲程式Hexy1.74
參考資料
http://home.earthlink.net/~vanshel/
http://math.ntnu.edu.tw/~maco/macobook/arith/9.pdf 拿許棋--台灣師大許志農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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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許 均衡理論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005031602867
納許的均衡理論也叫非合作均衡,有一部電影「美麗境界」,就是描寫一位數學天才在他精神出了嚴重狀況後,他仍能在數年後將他的數學應用到經濟理論上而又能得到諾貝爾經濟獎的故事,當然這就是有名的數學家納許(J. Nash)的故事,納許之所以後來能得獎,就是因為他用數學的理論解釋經濟均衡的故事,什麼是納許的均衡理論呢?
舉一個例子:在台灣有一家超商遭到搶劫,警方抓到二個嫌疑犯,即某甲和某乙,依照警方的處理方式他們是先將甲、乙兩人分開審訊,先是某一警官對某甲說,如果你坦白罪行,而某乙不肯交代,那麼你可無罪釋放,某乙將被判五年,反之如果你不坦白,而某乙坦白時,他將無罪而你將被判五年。如果你們二人半斤八兩,都坦承罪行時將各被判三年。如果你們二人均拒絕交代,在無直接物證,又無人證下,但你們倒楣被抓到,也要各被判刑一年。當然警官對某乙也說了同樣的話,於是某甲和某乙就陷入兩難的境地,要坦白交代呢?或抵賴到底不承 認呢?依照策略的理論雙方都可同時抵賴各被判一年,但由於兩人是分開審訊,你不知另一方是否會坦白,依古典的凱恩斯經濟理論人是自私的,認為一切行為均為利己,於是選擇不實的交代,可得無罪釋放最好,但同伴已隔離無法串供,所以想要抵賴到底亦很困難,所以利己的策略可能行不通,如果要抵賴,刑期就取決於同伴的態度,唯有雙方都抵賴,某甲和某乙面臨的處分方是較輕的但不是最輕的。
參考資料 http://66.102.7.104/search?q=cache:znPosmN8-cUJ:scc.bookzone.com.tw/sccc/article.asp%3Fser%3D168+%E7%B4%8D%E8%A8%B1%E5%9D%87%E8%A1%A1&hl=zh-TW&lr=lang_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