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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導遊之星)競賽活動」--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2008/08/28 02:36:32瀏覽897|回應0|推薦0

相關連結:http://www.tata.org.tw/news/index.jsp
公佈日期 : 2008-08-25
內容 :
主旨:
本會與廈門市旅遊局合辦「海峽兩岸(導遊之星)競賽活動」,歡迎貴公司推薦華語導遊人員參加,敬請查照。


說明:
1 . 2008年7月大陸旅行團正式來台觀光,為提升兩岸旅遊業導遊解說及服務水平,特舉辦「導遊之星」競賽活動,希望通過此次賽事,讓兩岸導遊人員展現才華及解說美麗風土人情,促進兩岸旅遊業的溝通及交流,搭建起兩岸旅遊文化的橋樑,共創商機。
2 . 本次活動由廈門市旅遊局、台灣導遊協會及本會主辦。
3 . 活動辦理方式:請各會員旅行社推薦符合資格之導遊人員2名參加,本會將在報名截止後經資格審查通過參加評鑑,再經初選、複選、決選後產生,詳如活動辦法。
4 . 檢附海峽兩岸(導遊之星)競賽活動辦法及報名表各乙份,請填妥蓋章後送至本會,報名至97年8月29日下午5時截止。
附件 :


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海峽兩岸「導遊之星」競賽活動辦法
一、 緣起:
2008年大陸旅行團正式入台觀光,為提升兩岸旅遊業導遊解說及服務水平,特舉辦「導遊之星」競賽活動,希望通過此次賽事,讓兩岸導遊人員展現才華及解說美麗風土人情,促進兩岸旅遊業的溝通與交流,搭建起兩岸旅遊文化的橋樑,共創商機。
二、 組織機構:
1. 主辦單位:廈門市旅遊局
台北市旅行商業同業公會
台灣導遊協會
三、 活動方式:由資格審查及評鑒產生人選,再參加初賽、複賽、決賽3個階段構成。
1. 資格審查:由公會發文給各旅行社及導遊協會報名表,於97年8月29日前報名參加每家2名為限。
2. 評鑒活動:舉辦5場評鑒會,每場15人參加,外聘6位評審,以每場前5名推薦參加初賽、複賽及決賽。
四、 活動日程:
1、9月16日前公會執行參賽者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評鑒再選出25名。
2、9月30日前舉辦初賽。
3、10月在金門進行複賽選拔參加決賽導遊人員。
4、11月在福建省廈門市進行決賽選拔前10名優勝者(決賽將通過電視直播方式進行)。
五、 活動執行方式:
1、8月22日發文各旅行社及導遊協會推薦人選參加8月29日截止。
2、9月1日-16日擇日舉辦5場評鑒會選出25名導遊參加初賽。
六、參賽人員條件:
1、領有觀光局核發的華語導遊執照,任職旅行社或導遊協會會員,從事導遊業務滿兩年以上,可舉證帶過5團以上陸客來台之觀光團或參訪團的專、兼職導遊人員。
2、必須由旅行社及導遊協會填具推薦書報名參加,但不接受個人報名,初審通過者由公會通知參加評鑒。
3.參賽者必須是作風正派、表現良好、無重大違規記錄,且在95年、96年、97年無違規記錄。
七、評鑒方式:每一場次15名每名10分鐘現場抽題,除自我介紹可充分展現講解水平及解說能力由
6位評審評分。
八、獎金:決賽結果
一等獎1名獎勵3000元人民幣
二等獎3名各獎勵2000元人民幣
三等獎6名各獎勵1500元人民幣
優秀獎10名各獎勵1000元人民幣
單項獎4名各獎勵2000元人民幣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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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rrenlin123&aid=2168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