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加熱的是 陳長文律師 ! (天堂不撤守:陈长文》台湾已如温水煮青蛙 赖揆还加热) :
2017/10/04 20:30:13瀏覽200|回應0|推薦0

加熱的是 陳長文律師 !

本人以 (個人獨立的)評薦委員/專技副教授 認定:


【陳長文 當法学教授是不合格】、(斷章取義、不作整句分析)


【當律师則是可以的 / 明顯傾斜可不必公正】(斷章取義、作單方分析)


(1) 本論來源 :
1.陳長文(作者为法学教授、律师) 文內 :
http://opinion.chinatimes.com/cn/20171001002731-262104 (天堂不撤守:陈长文》台湾已如温水煮青蛙 赖揆还加热) :


把话讲得那么白,到底是赖清德的「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比较对,还是总统的「中华民国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才务实?


2.依據本篇電子報的上圖 (2017.10.02的實體報紙是沒下面這段,且沒上圖的) (亦即,  陳長文律師通篇文章,不提賴說的 下面整句 : )
『赖清德面对蓝委质询,强调自己是「主张台湾独立的政治工作者」,并解释表示「我们已经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名字叫中华民国,不必另外宣布台湾独立。」(姚志平摄)』


(2)本論 : 
1.陳長文律師通篇文章,不提賴說的整句話:「我们已经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名字叫中华民国,不必另外宣布台湾独立。」
2.重中之重 :
【名字叫中华民国】,
【不必另外宣布台湾独立】。


3.陳長文與柱柱姐,完全不求『存同求異』的可能及努力,而進行『加温』的動作言語,企圖影響黨中央國台辦的思辨,以至於好好的『92共識』,下一句: 『一中各表』,原本本無事,急統共擾之,兩位大大不求中華民國之存不存在,反而感覺上,不喜歡『中華民國+台灣』的是兩位。


中華民國的存在 :


甲.『中華民國+台灣』
乙.『92共識』+『一中各表』
因此,【一中『同』表讓中華民國不存在,邏輯是正確的。但是,立意取向基本上是判國的】。


4.本意的正負能量 :
當蔡總統 2016的520就職演說 :
憲法(一中)+兩岸條例(統一前/老宋文創家)
被黨中央國台辦要求請求,再說明補充之前
(正量) 【大陸三個地區的學者,通通認為過關了】! 這是真正學者的風範及存在價值。
反觀 :
(負量) 台灣陳長文 律師,為了系列性的一篇文章的被需求,而故意捨掉 < 名字叫中华民国,不必另外宣布台湾独立。>
這就犯了需求上比較的錯誤與惡意 !


(3) 結論 : 
1.【陳長文 當法学教授是不合格】、
2.【當律师則是可以的/明顯傾斜可不必公正】
3. 陳長文老是做 咱們內部的分列工作, 從來不向 大陸官方做重視 中華民國的要求或請求 !
4.國台辦 也搞笑, 台灣哪是一個國家 !? 台灣大家 90%都知道啊 (台灣國可能只有 5%的人"想"要運作吧) !
「我们已经是主权独立的国家,名字叫中华民国,不必另外宣布台湾独立。」
國台辦,您嘛幫幫忙,(1)沒有人說台灣是一個國家啊,(2)中華民國才是一個國家 ! 當中國被您們大陸獨佔,那麼,生命自己會找出路,中國就讓給您們,因此 ! 
如果台灣的『中華民國』不能(也)代表中國,那麼,那麼,那麼...(台灣)沒人會希罕『中國』(在『韃虜馬列』帝國王朝『獨裁』下)。直到『三戶之楚』奮起】 !   (三民主義統一中國 / 三戶之楚掃除馬秦 )
【兩岸未能『和平』統一,其罪在國台辦之『霸道專橫』,與他人無涉...】
此判 !

重點結論 : 
.* 好好的兩岸一家親, 國台辦 再不給 前輩 中华民国一個地位,兩岸不能統一 !? 就是國台辦 無能 !!! 是吧 ! ( 要消滅 中华民国恐怕還要 2-3代吧, 不過, 作用力的反作用力永恆存在 ! )

馬列主義欺負(亞洲) 第一個民主共和國 : 中华民国 (國父及中華民族真正的遺腹子) !必敗!
馬列主義 之國安第四條(永恆共獨)是 : 真正中华民国/族 不能統一的元兇 !
ps. 台灣只有 5%的人想宣布台湾独立。
國台辦 不要再製造 虛無的假想敵啦 !
國際共產於今何在 ? 放下馬列主義! 回歸真正中國人的懷抱吧 !
推薦三民主義吧 !廣東人孫大炮是有國際觀的 ! 試試看 ! 偉人孫中山先生,不只可以被崇拜 ! 他的 三民主義, 還是不錯的, 有經營管理國家的基本理念, 系統的 !

國父說 : 兩岸鬥爭是 請客吃素的鬥爭, 不必動物殺動物 !
https://read01.com/zh-tw/NMJK0g.html#.WdHYqhK_QmE
偉人孫中山先生,不尋常的素食觀- 壹讀
=========================================
評薦員 : 林傳印. 2017.10.02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arrenlin123&aid=108726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