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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21:18:36瀏覽205|回應0|推薦6 | |
在一般人的眼中,所謂「基督徒」應該是不抽煙,不喝酒,不打架,不罵人,不佔人便宜,不做偷雞摸狗的事,不與人爭執,要樂行好施,慈眉善目,「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等等。可以說這都是一個有正常人性的人本就應該做到的,但是單單做到這些就真的可以稱之為真正的基督徒嗎?我想這應該是很多人心中的一大問號吧。其實,身為一個基督徒比任何人都清楚,都明白,雖然自己的外表活出,會比那些不信主的人要好一些,那也是靠著主的恩典而慢慢變化的,雖然說從外表看活出好像也敬虔了些,但是內在的感受只有自己最清楚,自己還是脫離不了罪的捆綁,還是活在「白天犯罪,晚上認罪」的情形裡,不能自拔。 相信每一個真心跟隨主的人,都會在心裡偷偷地問自己:「我這樣的活出,真能蒙神稱許嗎?我為什麼還能犯罪呢?這樣的自己真能進天國嗎?」等等這樣的問題。其實,大家都知道,當時主耶穌為我們釘死在十字架上,用他的生命贖了我們的罪,所以,我們才能罪得赦免,人類才得以存活到今天。但是,這個“贖罪”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注意到,贖了我們的罪,而不是說除去我們的罪,“贖罪”就好比說一個人犯了死罪,理應被處死,因著父母愛這個孩子,就用自己的生命換回了自己的骨肉,孩子才免於一死,雖然孩子的性命保住了,但孩子犯罪的根源還沒有除去。 同樣,雖然我們因著主耶穌釘十字架,贖了我們的罪,但我們內在的罪根卻還深深地扎在我們的裡面,因著這個“罪根”的存在,我們才會情不自禁地犯罪,只有把我們的罪根連根拔起,那我們才可以真正地被潔淨,我們可以來看一段全能神的話:「人的罪是得著了赦免,這是因著神釘十字架的工作,但人仍舊活在老舊的撒但敗壞性情之中,這樣,就得把人從撒但的敗壞性情之中完全拯救出來,讓人的罪性完全脫去,而且不再發展,使人的性情都能達到變化。這就需要讓人明白生命長進的路,讓人明白生命之道,明白性情變化的途徑,而且讓人都按著這路去實行,達到人的性情逐漸變化,活在光的照耀之下,讓人所做的凡事都合乎神的心意,讓人脫去撒但的敗壞性情,讓人脫離撒但的黑暗權勢,達到人能完全從罪中出來,這樣,人才得著了完全的救恩。當耶穌作工時,人對耶穌的認識仍然是渺茫,仍然是模糊不清,一直認為他是大衛的子孫,說他是大先知,說他是贖人罪的仁慈的主。有些人憑著信心一摸他的衣角病就好了,瞎子也能看見,死人也能復活了,但就人裡面根深蒂固的撒但敗壞性情人發現不了,也不知怎麼脫去。人得著了許多恩典,就如肉體的平安、喜樂,一人信主全家蒙福,病得醫治等等這些恩典,其餘就是人的善行與人敬虔的外表,人能以此活著便是合格的信徒,這樣的信徒在死後才能進入天堂,就是得救了。但這些人生前根本不明白生命的道,只是犯罪認罪、犯罪認罪,並沒有性情變化的路,恩典時代人就是這種情形。人完全蒙拯救了嗎?沒有!所以,那步工作作完之後,還有一步審判刑罰的工作,這步就是藉著話語來潔淨人,來達到讓人有路可行,這步若再趕鬼那就沒有果效、沒有意義了,因為人的罪性不能脫去,只停止在罪得赦免這個基礎上。藉著贖罪祭人已經罪得赦免了,因為十字架的工作已經結束,神已勝過撒但,但是人的敗壞性情還在人裡面存在,人還能犯罪抵擋神,神並沒有得著人類。所以這步用話語來揭示人的敗壞性情,讓人按著合適的路去實行。這步作的工作比上步更有意義,比上步作的工作果效更大,因為現在是話語直接供應人的生命,讓人的性情能夠徹底更新,是一步更徹底的工作,所以說,末了的道成肉身完全了神道成肉身的意義,徹底完成了神拯救人的經營計劃。」(摘自《話在肉身顯現》) 所以,今天我們作為跟隨主的一班人,我們要想活出真正的基督徒的樣式,我們不僅需要主耶穌的寶血來洗淨我們的罪,更需要神來作除罪根的工作,只有性情得到变化,這樣的人才可算是真正的基督徒。 文章轉自:中文聖經網 查看原文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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