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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28 08:45:09瀏覽369|回應0|推薦0 | |
嘉義市政府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科於本(99)年09月27日16時31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本市市宅街○○號有民眾於屋內昏迷不醒。
立即派遣蘭潭分隊隊員林武聰、張家維二員駕駛救護車,出勤趕往救護。 救護人員迅速到場後,立即進入對患者進行初歩檢視,發現年約70歲之女性患者,巳無呼吸及脈搏,旋即施予CPR(心肺復甦術)搶救並準備AED(自動體外電擊去顫器),進行CPR約五個循環後貼上AED貼片進行分析,AED不建議電擊,遂利用長背板將病患搬運至擔架送上救護車。 選擇後送醫院時,因家屬認為患者已死亡致情緒失控不願送醫,救護人員不斷與家屬溝通,只要持續急救送至醫院仍有可能恢復生命徵象,不應放棄急救!於上車後再次評估患者生命徵象,發現患者仍無呼吸、脈搏,AED再次評估亦不建議電擊,沿路CPR直至抵達醫院,由醫護人員接續施予ACLS(高等心臟救命術)急救,於17時02分恢復自主性脈搏。 本案救護人員秉持專業技術及一顆永不放棄的精神,在到院前的救命黃金時間對患者不斷施予生命徵象評估、CPR等必要急救措施,成功將患者自鬼門關前搶救回來,敬業態度深受家屬感激及讚許。 承辦人員:張家維 聯絡電話:05-2715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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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雲嘉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