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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長青評論》 人權與自由,你在哪裡? (一)
2014/06/30 23:59:06瀏覽251|回應0|推薦15

自由,你在哪裡?

康尼 曹長青

他們懷著憧憬,懷著渴望,懷著與死亡搏鬥了一百多天也沒有放棄的美國夢,終於在1993年6月6日清晨來到了自由女神腳下,但迎來的卻是監獄和鐐銬。

 

200多天過去了,這些中國難民仍在獄中,面臨被遣返。在費城西部75哩的賓州約克郡監獄就關押著110名。幾天前,我們從紐約專程去那裡採訪了這些難民。

 

這是我們第一次來到美國監獄,它和在電影中看到的一模一樣,要隔著厚厚的防彈玻璃,與被訪者用電話交談。監獄長哈根先生給了我們一點小小的特權,允許在非探視時間單獨採訪,而且時間也不限制。我們總共採訪到了八位難民,他們每人都有一個心酸的故事——

 

●參加民運,失去學籍

24歲的王禮彬雖然穿著一身囚服,但略顯蒼白的臉上的微笑,仍透露著學生的單純和清秀。他是福州師範專科學校中文系學生。八九民運時,他和同學及很多市民匯集在福建省會福州市的著名“五一”廣場,在省政府門前靜坐示威,聲援北京的學生運動。他的語言才能使他被推選為宣傳委員,負責撰寫標語。五一廣場上的四次大型示威集會,他都是組織者之一。

 

六四北京屠殺之後,福州也開始抓人。有40多位學生被當地公安局通緝。他在鄉下一位表姐處一直躲藏。1990年3月7日,他所在的學校給他家一紙通知書,上面寫著:“六四期間,王禮彬參與本地學生暴亂,嚴重觸犯了國家法律,已構成犯罪行為。經學校政務會議決定開除其學籍,並移交公安機關立案審理。”王禮彬是農家子弟,在長樂縣第六中學時,他是高才生。當年該校和他一起考上大學的文理科學生只有四人。在失去了學業,又面臨牢獄之災,走投無路之下,他的表姐通過朋友聯系到“蛇頭”,所有親戚湊錢,交了六千美元頭款,在一個漆黑夜晚的海灣,他登上了“金色冒險號”。

 

今年才17歲的喬盛也曾在福州五一廣場的游行隊伍中。他當年是距福州兩小時車路的長樂縣中學的學生。他年齡雖小,但廣場上慷慨激昂的演說,感染了他的熱情與興奮,他也起勁地跟著喊口號,並去給絕食者買冰棍、運汽水。他曾和那些大學生一起拍照留念,在照片後面,還各自簽上了名字,他們共同感到這是一個不同尋常的歷史時刻。

 

六四過後,公安局按照搜查到的有簽名的合影照片,找到了長樂中學。於是當時年僅13歲的喬盛就被學校開除了。他的父親是小學教師,在幾年奔波毫無結果的絕望之中,將喬盛和湊到的七千美元一起交給了“蛇頭”。

 

●懷胎九月,強行催產

“金色冒險號”上的難民,很多是為了逃避中共“一胎化”政策帶來的迫害:

 

只有小學文化的鄭新炳憨厚得有些拙笨,這位37歲的長樂縣農民連自己的遭遇都無法連貫地講述,只能問一句,他答一句。他們夫婦有兩個孩子,後來又偷偷生了一個女孩當局發現後,除了罰款,還要抓住他們夫婦任何一個做絕育手術。他們嚇得把剛生下來不久的女嬰送給了別人,但上頭的計劃生育人員仍不放過,到村上來抓人。他們夫妻各自躲藏到親戚家中。最後他挺而走險偷渡來美。

 

你已經有了兩個孩子,為什麼還要呢?”他淒苦地回答說,“種田的不像城裡人,沒有孩子,到老了誰養啊?共產黨不管我們啊!”

 

“你知道偷渡來的華人在美國的艱辛嗎?”他把那張干裂的嘴唇緊貼住玻璃窗後的電話聽筒:“知道。但我們不願在大陸受共產黨欺負。”

 

鄭新炳在家鄉承包兩畝田和一個魚塘,一年省吃儉用,能掙四千人民幣,生活還過得去。但他感到受欺負。例如,他的一畝田季產900斤稻谷,當局征收300斤,拿走了三分之一。給的糧價不到市場價格的一半,有時,只給一張“白條”。當局賣的化肥、農藥卻都是高價。一度電,收費要一元錢。還有各種攤派,修一條馬路,要大家分攤;每年有人當兵,要出“當兵費”,村上每個人頭得出七塊錢。

 

張牧林可沒有鄭新炳那麼幸運。他婚後剛有第一個孩子,當局就以未到指定年齡生孩子,罰款兩千元。後來他在村民大會上提出“強迫計劃生育不民主”,結果被抓到派出所關了一個星期。他為躲避絕育逃走後,家中房子竟被村幹部拆毀。另一位難民感慨地說,他的一個親戚遭遇更慘。這位親戚已有兩個女孩,一心想要個男孩。偷偷懷孕後,東躲西藏。最後終於被發現,在五、六個警察的包圍下,當時已身孕九個月,眼看就要分娩的人,被強行拖上警車,拉去醫院強迫催產。她的嚎啕大哭和苦苦哀求,以及如此大月母親可能的生命危險,都未能感化黨幹部像手術刀一樣堅硬的心。孩子被催生下來還會哭,是一個男孩。她不顧手術的疼痛,去搶自己的骨肉,但這個啼哭著的小生命竟被當場掐死。這個孕婦從此瘋了,見人就說兩個字:孩子,孩子。

 

今年27歲的林德鋒和他的妻子因已有兩個孩子,就要被抓去做絕育。當時他妻子才25歲。誰能保證這麼年輕的一對夫婦就一定不會再婚再嫁?一旦如此,讓這對已不能再生育的農民夫婦怎麼再娶親嫁人?被關押在新奧爾良監獄中的18名女性中國難民,大都有這種生育上被迫害的經歷。而一位36歲的程姓難民,只因為揀到一個別人遺棄的女嬰,就被認為破壞了計劃生育政策,罰款五千元。她回憶說,當時那個女嬰在路邊啼哭,眼看就要餓死了。

(載美國《世界日報》周刊1994年2月27日)

199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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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兩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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