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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8 10:05:29瀏覽1335|回應0|推薦0 | |
雲林縣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7年11月28日 發文字號:府教社字第097040953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外籍人士上課時數證明 主旨:請貴校協助核發符合申請資格之外籍人士上課時數證明,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依據本縣社區大學設置要點。 二、申請資格:持有有效之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之外籍人士(本縣社區大學學員)。 三、應備證件:身份證明文件、本縣社區大學學分證書。 正本:雲林縣立雲林國民中學、雲林縣立西螺國民中學、國立虎尾科技大學、雲林縣私立大德工業商業職業學校、國立北港高級農工職業學校、雲林縣立麥寮高級中學 副本:本府教育處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業務主管決行 證明書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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