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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阿嬤忘記了兒童漫畫比賽活動
2007/07/04 17:48:16瀏覽888|回應0|推薦1
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服務中發現,小朋友與阿公阿嬤相處時間長,容易察覺阿公阿嬤的改變。為達到失智症預防及早期發現治療之目的,台灣失智症協會特別舉辦「阿嬤忘記了」兒童漫畫比賽,幫助小朋友了解失智症之正確知識、引導小朋友關懷爺爺奶奶的記憶健康,同時達到促進祖孫親情及家庭關係之目的。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失智症協會
二、協辦單位:雄獅鉛筆廠股份有限公司
三、贊助單位:台灣諾華股份有限公司
四、參加對象:6~12歲國小之在學學生,分中低年級與高年級二組
五、創作方向:描述阿公阿嬤記憶狀況 (可參考失智症十大警訊)
六、收件日期:96年7月20日至96年8月20日
七、作品規格
        1.格式:黑白、彩色不限,稿件尺寸格為八開圖畫紙格式(38.8cm x 26.5cm)或使用漫畫專用稿紙(38cm x 25.4cm),直式繪製,順序由上至下呈現。使用電腦繪圖者,請列印成B4稿件(38.8cm x 26.5cm),並提供解析度300dpi 的.jpg或tif圖檔。請於毎格漫畫右下角標記閱讀順序,最多8格。
        2.投遞稿件時,請用描圖紙和厚紙板加以保護,並避免折痕,以免造成稿件汙損。
八、參賽方式
       至本會網站下載或到相關地點索取報名表,8月20日前(以郵戳為憑)將報名表
       漫畫稿以掛號寄至台灣失智症協會 (10646)台北市大安區師大路83巷2-1號2樓。
九、評選與公佈
        1.由專家籌組評選委員會,經初審及複審評比。
        2.評分標準:漫畫技巧:40% 創意及主題詮釋:60%
        3.得獎名單公布:96年9月初刊登於活動網站
        4.頒獎日期:96年9月15日於臺北市國際失智日活動現場頒獎並展示作品。
十、獎勵辦法
       分高年級組 及 中低年級組 二組
        1. 第一名:致贈獎座/獎狀及獎金3,000元。
        2. 第二名:致贈獎座/獎狀及獎金2,000元。
        3. 第三名:致贈獎座/獎狀及獎金1,000元。
        4. 優等3名:致贈獎狀及獎金600元。
        5. 佳作10名:致贈獎狀/精美贈品。
十一、活動規則
        1. 參賽作品應符合比賽主題規定,且必須為個人之創作,不得使用筆名、假名 投寄,如係臨摹、經他人加筆之作品、曾經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 得獎作品均不予評選。
        2.參賽作品以每人3件為限,得獎作品前三名,不得為重複個人作品。
        3.參賽得獎作品版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為公益推廣之用,可逕行使用於公開展覽、宣傳、發表、出版、續刊登或印製相關印刷品等,不另給酬。
        4.參賽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及獎座、獎狀、獎品。
        5.作品一律以原稿參賽,所有參賽稿件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歸還,請自留副本。
        6.得獎名單於96年9月10日公布,敬請自行上網查詢網址
             (http://www.tada2002.org.tw)。
         7.若有其他疑問者,請電洽台灣失智症協會:(02)3365-2826 # 17 黃小姐
( 在地生活雲嘉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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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uy2007&aid=1068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