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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1/13 18:59:03瀏覽1041|回應5|推薦68 | |
本來 經過風風雨雨的2008年 考慮要和好友在2009年初共同快樂出遊 卻因為莫名奇妙的旅行社陋習 敗了興致 小太陽是很善良的人 事情發生了解決就好...是我一貫的處事態度 但偏偏 這世界就是有智慧需要再修練的人 選擇不願意面對錯誤.承認錯誤.解決錯誤 而是 把自己的錯推到別人身上 還自以為很高竿 這個事件讓我的好友氣炸了 對這旅行社忠心耿耿從無二心的她 發了篇文章 "我不是奧客...品牌忠誠度再見!" 詳細解釋了事件始末 旅行社經理也在文章上留言 對造成的不便與服務不周感到抱歉 這事件...起初....小太陽其實不生氣 只是很不諒解而已 因此 我打電話到旅行社總公司投訴 並淡淡表明 在法律上違返契約的是貴旅行社 請展現您這旅遊業大公司應有的處理態度 等啊等 好像也沒人想跟我聯絡 只看到了經理的留言 所以我打了通電話去消基會找消保官 並詢問了消基會與法界朋友 然後透過投訴信箱 寫了以下封信 給這位異常忙碌的湯姆經理先生 湯姆先生您好: 我是版主本次訂單的另一位旅行夥伴---黃小姐 我想在當天中午兩點我打完電話後 貴公司台北客服部的先生應該有告訴您 有關我打專線投訴豐原分公司旅遊契約違約一事 當天下午五點您打電話找寬心時 我人正在貴公司找您 在那之前 我已經知道公司願意釋出兩個名額 可笑的是這兩個名額是在我打客服專線之後馬上釋出的 我會到貴公司的主因是 "客服部的先生用令人覺得非常舒服而有禮的客氣態度 希望我在5點前到公司.順便表明要不要訂位" 到了公司 林小姐說您外出 並因契約再度與我發生爭論 一再爭辯她有打電話解釋清楚是我們聽不清楚 我只是很疑惑 明明是客戶看到簡訊回撥電話詢問 怎會變成是她自行打電話連絡? 明明時間記載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是您公司違反定型化契約 怎會變成我們搞不清楚24小時怎麼算? 我很好奇 如果湯姆先生您是消費者 好不容易平息的怒火 到了貴公司 林小姐給的第一句話與一再重複的話只是: 機位只保留到5點.你要不要? 你會不會很火大? 我想 如果林小姐能先當面向我致歉 而不是一味氣焰囂張和我爭辯 甚至叫我去調通聯記錄 我想 即使我很不屑您公司這種只要吵就有糖吃的處理糾紛方式 這件事情會就此結束 我也會愉快的參團 離開貴分公司後 我又馬上投訴了林小姐的態度 客服部的先生也留下我的電話請經理先生您和我聯繫 但是 您不是也從沒打過我的電話嗎? 林小姐打過我的電話嗎? 您們這種態度 叫人如何相信 您真心對造成我的不便與服務不周感到抱歉? 而透過網頁 您應該也只了解部分事實真相 這件事情 在法理上消費者絕對站得住腳 我們不是什麼高官達顯名門的後代 但市井小民絕對不缺乏各行各業的好友 人證事證物證俱在 我們損失的豈止是不便而已...而是情緒與人格的被攻擊 貴公司所損失的又豈止是兩名旅客而已! 真是不好意思 我不是奧客更不是傲客 但是 經過上星期四到貴公司3分鐘短暫一遊後 本人如同何麗玲小姐一樣 不喜歡別人在大街上罵我在小巷裡和解 明天下午5點我會再度到貴公司一趟 我視林小姐的態度 來決定解決這件事情的方法 馬上 湯姆經理回覆說:沒問題歡迎你! 今天 我和經理見面了 大家肯定很好奇是怎樣的狀況吧? 嗯.... 重點是他非常有禮貌 重點是他說林小姐也異常忙碌因此不克到場 重點是他為了表示他的歉意因此隨手想拿了兩本旅遊雜誌送給我和好友 嗯.... 重點是林小姐很沒有禮貌 重點是我不想跟他說話而是想請林小姐跟我說話 重點是小太陽也異常忙碌但已經到場 重點是我要的只是旅客的清白和小姐的道歉 重點是我實在對他竟然想送雜誌給我這件事很火大... 嗯.... 因此 我笑笑的說 : 一切請林小姐和您約好時間後再煩請您轉告我 再忙我都會挪出時間(並帶著錄音筆錄影機到場) 我們這件事就擇期再議... 不回頭的 我走出這家旅行社 然後 撥了熟悉的客服專線 讓他們公司內部自己去傷腦筋 撥了幾通電話給各行各業的好朋友 讓他們去預備 因為 小太陽真的很忙很忙很忙 這種小事 不值得佔據我太多時間 天有點冷 風呼呼的吹 我的腦子也呼呼的轉 這世界怎麼就是這樣子的複雜而不單純呢? 這社會怎麼就是還是需要點權勢背景呢? 然後 小太陽又想說這句話了....這就是人生! 好友看了...笑了... 叫我應該去參加作文比賽 其實 我比較常參加辯論比賽 人生都大概走了一半 這麼特別的生活經驗 我想 實在應該紀錄留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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