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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讓行人」3新規 北市開單增10倍(轉載)
2010/05/12 07:32:22瀏覽289|回應0|推薦0

在台北市開車要小心了,交通大隊訂出禮讓行人,新的3大原則,行人走在斑馬線,開車必須保持一個車道,也就是大約3公尺的距離,不可以打斷人龍,更不可以讓路人受到驚嚇,否則就要開罰1200到3600不等;新的執法要點上路不到一個月,罰單就開出6000多件,比平常多出10倍,駕駛朋友要多加注意。

人來人往大馬路,這台休旅車霸占整個斑馬線,行人要過左閃右繞,才沒多久,又一台停成休息區,把行人用路權踩在地上,結果可能就像他們一樣。

台北市捍衛行人用路權,像這樣轉彎汽車不禮讓行人,把人潮截成兩半,開罰!機車亂鑽,跟行人跳黏巴達,開罰!就算是單車族不禮讓,照樣罰!台北市雷厲風行,每張紅單要罰1200到3600,可是開到手軟。

去年聽奧期間,每月取締1500件,到了今年初,又降回一個月600件,但從4月12日開始,加強取締,不滿一個月,業績飆到10倍以上的6000多件。

行人:「就剩幾秒的時候,他們(汽機車)都會用衝的。」記者:「之前發生的時候,會被嚇到?」行人:「對,現在不會了。」

只是行人放心,卻讓怕觸法的駕駛擔心,警方除了訂出行人四周3公尺,大約4個枕木距離,是不可侵犯的紅線區外,還有一項嚇到行人就開罰的標準。

機車駕駛:「非常沒有道理,我覺得沒有道理,嚇到的標準不一定啊,怎麼樣叫做嚇到?驚嚇指數多少?」

台北市交大執法組長唐國強:「他們可能後退,或是彈起來,或者是有驚嚇的動作,這個都是在警方取締(範圍)。」

就怕爭議口說無憑,警方取締全程攝影,只是一個月6000多張罰單的超高績效,多少保障弱勢行人,但恐怕也讓違規的用路人,質疑政府搶錢。

禮讓行人,這個從小學就是每個人都知道的事情,為何現在卻需要法規來裁罰,才會有人想起這件事?

質疑政府搶錢?

如果你禮讓行人,那政府搶的到你的錢嗎?

就跟路上有很多測速照相一樣,要嘛你別超速,要嘛你就乖乖繳錢,要違規又不想受罰,這好像不太對喔。(雖然在台北市裡真的有很多測速照相個人認為設置的很OOXX)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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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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