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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2/09 10:40:54瀏覽101|回應0|推薦0 | |
在我童年時,我們沒聽過,也不知道「人權」兩個字,那個年代,台灣剛走過日本的高壓統治,緊接著國民政府入主,百姓尚未從疲憊的二戰戰場上休養生息,又即刻忙碌於迎接新鄰居、磨合新文化。一切都在動盪中為生存而努力。爾後,我們歷經建設台灣、經濟起飛的年代,有一天回看往事,才了解我們與長輩走過的路、流過的汗,所有齊頭並行的惶恐、憤怒與戰鬥、努力,都是為了「尊嚴」──人的生存尊嚴而搏鬥。 人的生存「尊嚴」,我現在曉得,就是人權;它不曾缺席於我們的人類史詩中,在台灣如此,在國際亦如此。近代1994年非洲發生的「盧安達大屠殺事件」,是不同種族的胡圖族殘殺圖西族的慘案,因政治利益的糾結,受壓迫的社會底層難以翻身,積怨日深,終肇致兩族人以殘殺的方式作為洩恨的結局,三個月時間,被殺的人數達百萬。人的尊嚴被踩到地底的爛泥中時,反抗成為唯一,2011年魏德聖導演引起的「賽德克‧巴萊」電影風潮,掀起我們島內八十年前發生的「霧社事件」反抗日治高壓、部落間衝突與融合……等的熱切議題,原民耆老嘴巴因此緊鎖了數十年不可說的秘辛,終如雲霧中的霧社緋櫻,盛開在世人眼前。 遑論可稱為世紀之罪的德國納粹屠殺猶太人、越共波布屠殺高棉人。一個人的生命,不只是軀殼而已,血肉披覆下的情感與性格,所謂的精神或魂魄,我稱之為「尊嚴」,才是人之所以為人的原因。我與好友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李永然大律師常談及法律的刑度,知道罪犯會被判刑期多久,皆以他的犯行惡劣高低為考量;引起近代爭論不已的「死刑」,因牽涉「人權」而難以周全,所以我更了解傷害了人的「尊嚴」,問題有多嚴重,嚴重到某些行為的罪必須以極刑處置才能符合公平正義,才能慰藉受害人的身心,而被處以極刑的人,是否該當以剝奪其身體的生命期限作為犯罪代價,爭議有多少,就可看出嚴重性有多高。試想,嚴重的傷人行為,大至國與國間的殺戮,中至種族與種族間的仇恨,小至個人間的傷害,都會造成人的積極反抗,甚至有「生不如死」的激烈意識,美國獨立戰爭遺留下最響亮的一句話「不自由,毋寧死」,就是最極致的人權宣言! 台灣的民主已臻成熟,但仍有可努力建制及待重視的人權面向,如外勞制度及對人性的重視、婚姻及性別的平等、勞工權益的合理及老人、幼童的安置……等,都有迫切的需求。好友永然一直在做法律的推廣教育工作,在他擔任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期間,全力推動「人權」知識的普及,在質與量上多所進展,如此孜孜矻矻的好友,我看在眼裡,頗為感動,決定襄助小我的力量,支持他「堅持做對的事」的意志,也貼切地啟動我常思索人應如何維護生存尊嚴的行動方式,遂以「王月蘭」名義於2010年捐款予中華人權協會,並指定其中部分款項作為編印出版人權系列圖書之用,如今永然與我及中華人權協會的理念將逐步實現,「人道人權讀饗系列」第一本書「在地與國際人權之實踐與挑戰」即將付梓發行,喜悅之際,以本文為序,聊表感謝之意,也希冀各方有志之士,能人手一本,多看、多了解,人類可以因為尊重彼此所得的快樂,勝過拳頭換取的驕傲。 財團法人王月蘭慈善基金會董事長王文洋 序於2011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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