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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11/10 09:29:11瀏覽600|回應0|推薦3 | |
李永然律師認為李廷鈞在現場係路過,既未參與該活動,未持標語、吶喊、連「拒馬」碰也未碰一下,怎會被錯當「現行犯」,還遭移送,這樣的「烏龍事件」,李永然律師認為警方執法不當,既辨明抓錯人,又未將之釋放,還將錯就錯移送地檢署,白白地折騰一天;而且小孩準備考試的心情也大受影響,李律師呼籲警方執法仍應持「依法行政」,符合「比例原則」,這才是人民之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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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識學習|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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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然律師認為李廷鈞在現場係路過,既未參與該活動,未持標語、吶喊、連「拒馬」碰也未碰一下,怎會被錯當「現行犯」,還遭移送,這樣的「烏龍事件」,李永然律師認為警方執法不當,既辨明抓錯人,又未將之釋放,還將錯就錯移送地檢署,白白地折騰一天;而且小孩準備考試的心情也大受影響,李律師呼籲警方執法仍應持「依法行政」,符合「比例原則」,這才是人民之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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