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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19 08:26:26瀏覽198|回應0|推薦2 | |
不沾鍋的典型作為就是:事前不預防,事後重懲重罰以撇清自己沒有責任! 尤其是:未視部屬如手足 高官永遠不缺手足,哪會珍惜手足。 油價、證所稅、美牛案、台灣經濟,再找藉口吧。 2012-08-15 新新聞第1328期 高華柱打張鳳強 為何出手那麼重?作者/李舒寧 「小題大做」惹惱海軍大老們 八月八日父親節下午兩點,立法院附近的喜來登飯店一樓咖啡廳,海軍備役上將費鴻波與十多位軍事記者相約在此碰面,同行的還有陸軍備役中將,曾任參謀本部作戰次長的吳斯懷,與海軍備役將領賈海。費鴻波打開話匣子,認為軍方處置海軍少將強鳳強越界案,是先射箭再畫靶,對張鳳強趕盡殺絕,抨擊國防部長高華柱出手太重了。 「打小孩」出手太重 退役將領看不下去 費鴻波是山東人,個性本就直爽,還有些江湖氣,退伍後,生活圈仍未脫離軍界;馬英九在第一任選舉前,曾有過當選後會借重費鴻波的話語,因此,馬當選後一度有費接參謀總長的傳聞,在前中央軍事校友會理事長陳鎮湘擔任不分區立委後,退將圈亦看好費有望接理事長這個位置。總之,費鴻波相當活躍,這次看不慣張案處置,遂直接炮轟軍方。 費鴻波認定法辦張鳳強是高華柱的指令,但他希望媒體能寫得緩和些,所以第二天見報,媒體引述「這是一個有權的人發火後所做的決定」,這個「有權的人」指的就是高華柱。 費鴻波在媒體面前,談了兩個多小時,對國防部與海軍記者會的說詞,逐一駁斥,訪談間,他還親自打電話給海軍督察長周美伍,認為周的解釋不妥,易誤導國人。 張鳳強案說穿了,就是「打小孩給自己人,也給外人看」。問題是,既是打小孩給人看,卻出手這麼重,竟把小孩的腿硬生生打斷,周遭親友當然看不下去,再不出面制止,就要出人命了。 馬外交「自我節制」 高華柱殺一儆百 因此,高華柱在第一時間聽到海軍司令董翔龍報告張鳳強事,可能非常火大,並認為若不嚴辦,殺一儆百,海軍習以為常,動不動就往日本附近海域跑,值此釣魚台話題敏感時機,難保那一天擦槍走火,引發國際紛爭,那還得了。 高華柱性子急,罵起人來,不輸陸軍上一位國防部長湯曜明。加上日本曾向我駐日軍協組查詢,參謀本部聯二次長一定會向上呈報,而在張鳳強越界的第一天,無論是海軍或參謀本部,都沒有跟他說這件事,於是,當他第一時間聽到張鳳強案,很可能暴跳如雷,氣得下令海軍調職法辦,重懲當事人。 「置人於死地」 未視海軍如手足 另外,高華柱對參謀總長林鎮夷(海軍一級上將)看法也有些留。林鎮夷已任總長三年半,是繼郝柏村、劉和謙後,軍中第三位任期最長的總長。也因林鎮夷久任一職,海軍現有四位上將,反觀家大業大的陸軍卻只有三位上將,而林鎮夷的職務調整,是馬英九的權責,非高華柱所能作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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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