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原來民進黨的「新」就是「抄襲」?
2010/09/29 09:36:33瀏覽280|回應0|推薦1

競選歌涉抄襲 「新」的諷刺2010-09-29中國時報【陳秉訓/美國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
據報導蔡英文最近的競選歌曲「I love new」發生抄襲Discovery頻道廣告歌,筆者認為蔡英文競選總部應謹慎處理此事。

首先,蔡英文承認競選歌曲是參考Discovery頻道廣告歌。兩首歌在筆者來看是非常相近。著作權法並非不允許同時存在相近的歌曲,但前提是後創作者是獨立創作且未參考前創作。蔡英文的確有侵權危險。

其次,蔡英文承認說有讓Discovery頻道人員聽過其競選歌,但Discovery人員說沒有問題。可是Discovery頻道不一定是著作權人,其說沒問題是不會等於蔡英文沒有侵權之虞。再者,就算Discovery頻道是著作權人,其員工並不見得有權利可以免除蔡英文的侵權責任。

第三,蔡英文競選歌曲如今並不是新的,和「新的」文宣主軸相違。建議重新考慮新的歌曲,以免著作權侵權問題惹風波。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pho&aid=4454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