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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0 14:21:14瀏覽650|回應0|推薦1 | |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今天表示,陳水扁沒有「控告」美國政府,而是向美國政府「陳情請願」,請求美國訴法院下令馬英九總統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且立即釋放他。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此言差矣,依照它所言,顯然它並未反對陳水扁所說:扁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八年總統任內,他始終服從美國軍政府的旨意,在許多事上接受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的指示。 換言之, 陳水扁公然在總統官邸收賄也是「奉美國軍政府之命A錢」的? 老實說,我對前任美國在台辦事處主任楊書隸的鰾憲非常不滿,明明美國綠卡美半年就要有出入美國境內的紀錄,否則綠卡即失效,楊書隸不就美國法律做說明,卻讓民進黨扯馬英九的綠卡鬼扯半年多,這樣的駐台代表非常不適任! 其實老美心裡怎麼想?觀其行、聽其言,我已經知道真相了。 扁要美指示馬英九放人 美:不是控告是請願2009-10-10新聞速報【中廣新聞/劉芳】 位在華府的美國軍事上訴法院於星期二宣布,對陳水扁所提的案子沒有管轄權,所以不予受理。陳水扁到底告美國什麼呢?軍事上訴法院今天表示,陳水扁沒有「控告」,而是向美國「尋求救濟(requestrelief)」。 陳水扁在陳情書中說,他是美國軍政府的代理人,八年總統任內,他其實是美國軍政府在台灣的行政長官,始終服從美國軍政府的旨意,在許多事上接受美國在台協會主席的指示。 陳水扁說,在台灣,美國軍政府是最高權力機構,他就是這個最高權力機構的代理人。唯有危急時刻,他才會證實軍政府的存在,而現在正是關鍵時刻,所以他要求美國軍政府出面干預,保護他。 陳水扁說,他不談台灣的主權,只要求軍事法院責成軍政府做到下列幾件事。第一,承認他的代理人身份;第二,承認他的所作所為都根據這個代理人身份;第三,指示現任的行政長官馬英九撤銷對他的無期徒刑判決,並還他自由。 美國軍事上訴法院表示,國家元首自貶身價,變成占領區的行政長官,法院從來沒看過這種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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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