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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詐騙事件,受害者自作自受!
2009/09/22 20:57:15瀏覽426|回應0|推薦1

對於接到詐騙電話的受害者,歹徒利用受害者對親人的情感,
我覺得受害者值得同情。

但是對於網路購物的受害者,個人覺得因為他們抱著「撿便宜」的心裡,
忽視自己的風險,不但自己受害,而且脫累到他人,不但不值得同情,
而且非常可惡,因為他們的愚蠢,浪費不少寶貴的司法資源!

這些人放著經過銀行徵信過的購物機制不用,
卻使用「轉帳」這種原來轉給認識的人的工具,
「把錢轉帳給不知名陌生人」,難道他們不知道這就等於把錢扔了嗎?
這些蠢蛋自己不把錢當錢,錢丟了還寄望檢警調幫他把錢找回來,
這種行為難道不是:自作自受?

銀行為了提供消費者一個安全的消費工具,研發出「電子錢」這個玩意,
學生家長可以把「電子錢」當作發給子女零用錢的工具,
子女要用多少錢就轉多少錢到「電子錢」的虛擬帳戶內給子女使用,
「電子錢」遺失後,持卡人的損失最多是「電子錢」內的金額,
不像信用卡遺失那麼麻煩。

銀行也提供一種「網路購物」的系統,金融卡或電子錢的持有人可以透過經過收單銀行審查,在貼有財金資訊公司標誌的網路商城購物,就不會被陌生人欺騙。

可是偏偏就有一些自以為聰明的呆子,利用銀行提供的轉帳功能,
把錢轉到網路上的陌生的賣家手裡,被騙了根本是活該!

就是有這種蠢蛋,才讓騙徒有機可趁!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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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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