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這個政黨的拷模式,真不是普通人可以理解的,凡事只要冠上「捐給民進黨」,哪管他用的是公帑,哪管她進的是私庫,通通不叫貪污,這個政黨真讓人不能認同。
中國時報 A7/政治綜合 2009/05/20
陳鎮慧離職金1萬 馬是她的250倍 馬永成:扁家31項公款私用【郭良傑、顏玉龍、李永盛/台北報導】
台北地方法院十九日再次就國務機要費案開庭,前總統府副祕書長馬永成證稱,他與陳鎮慧在本案都是被害人的角色,總統辦公室及官邸開銷都沒有貪汙問題,最大爭議是扁家動支國務機要費,為此當庭向合議庭指出扁家卅一項明確公款私用情形。
馬永成是應昔日部屬陳鎮慧律師的聲請,昨日以證人身分接受詰問。
馬永成說,「我和陳鎮慧兩人在扁案都是受害人」,官邸開銷是否有涉貪汙,仍有討論空間,但總統家人明確私用情形,才是討論重點,陳鎮慧在吳淑珍指示下,動用國務費,他只負責簽核,不知道真實的支出狀況。
審判長蔡守訓問馬永成審理過程中,曾兩次提到扁家有明確私用情形,請他當庭依起訴書附表指出扁家私用項目。
馬永成當庭指出包括陳致中的健保費、超速罰款、牌照稅、陳幸妤所得稅、地價稅、寓所雜支等卅一項扁家明確私用國務機要費的項目。
蔡守訓又問馬永成,扁家用非機密費支付「民進黨公職分擔金」是否為明確私用現象?馬永成避重就輕說,因為政黨也是社會團體,黨公職分擔金應該是總統交辦去繳的。此話引起檢方質疑,追問馬永成此舉是否為「國庫通黨庫」?馬永成臉色一變立即改口稱「我不應這樣回答,因為我不確定知道黨公職分擔金部分,因為國務費有特別費性質,我這樣回答怕會引起誤會。」
陳鎮慧委任律師林達傑問馬永成在離開總統府時領得多少犒賞金?馬永成不假思索的回應領得二百五十萬元。對照陳鎮慧只領到一萬多元的落差,馬永成解釋說,林德訓告訴他,辦公室的同仁都有領到一筆退職金,他說,陳鎮慧的職等雖然不高,但她領到的犒賞金絕對不會比其他同仁低,至少是中上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