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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0 07:36:35瀏覽324|回應0|推薦2 | |
謝長廷這人,就是標準的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惡霸官員,曾任行政院長的他,做出來的事竟是些違反民主,違反自由,違反法治的事,還虧他是律師出身,玩弄法律卻到了令人厭惡的地步.
今天在他自己的部落格中 http://blog.udn.com/FrankCTHsieh/4006561, 他自己承認了自己是如何以行政干預司法,自己承認了法院是他家開的,自己承認了自己做了完全不符合三權分立的事. 他說"....是他簽署保證不會判汪傳浦死刑....",可見這個掛著"行政院長"職位的人,原來是司法界的黑手,一個人會判如何,他竟可以信誓旦旦跟別的國家簽署保證,根本是把台灣的司法玩弄於股掌. 好笑的是,台灣竟然還有人認為謝長廷是好人.....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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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