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8/12/25 14:01:57瀏覽319|回應0|推薦3 | |
原來周占春是這種人,之前37件續押庭,他可以判出35件續押,2件交保,竟然在這第三十八件案子時出現了"無保釋放"的第一次,而這第一次的嫌疑犯,不但曾經位高權重,還有串證勾結煙滅證據的實證,且所犯之罪嫌為幾十年的重罪,這些原因都曾是周占春當初用來押那35人的理由,如今這一人同時有這三理由,卻跌破人眼鏡地"無保釋放".看來,那35個人的人權都不如阿扁人權,看來,周占春也不過就是個攀權附貴,吃軟怕硬的傢伙.
不過,你周占春是法官,我不會在這高言闊評論你依法律行使的職權,只是人在做天在看,你的決定,台灣人民自有看法,你的行為,台灣歷史自會評斷,你若是真對得起良心,我這篇文章就當作是瘋狗亂吠,我自然在此受網上讀者朋友的唾棄,反之,你的名聲,就此掉入無救的黑暗淵藪.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