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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3/17 09:13:59瀏覽62|回應0|推薦0 | |
記者陳啟明/新北報道 xyz xyz xyz住在宜蘭的37歲王姓男子,前年10月開著父親名下的轎車北上,將車停在新北市中和區某泊車場後脫離,積累了2000多元泊車費,卻鑽破綻規避付錢,竟使用泊車場「機車30分鐘內免費」劃定鑽破綻,隨意牽了一輛停在路旁的機車進泊車場,獲得票卡將汽車開走,害爸爸挨告詐欺,但犯行最後照樣暴光,今被新北地檢署告狀。 ▲王姓須眉繳泊車費時鑽破綻偷牽他人機車繳費,害父親險遭詐欺告狀。(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xyz xyz xyz審查官偵訊時,王父示意車是兒子開的,並提出不在場證實,王男到案也坦承犯行,檢方查詢拜訪後不告狀處分;另他案偵訊王男時,王男雖一再道歉,並默示成心跟對方和解但檢方放置兩邊調整後,他又避不晤面,最後破局,被依詐欺得利罪告狀。 以下內文出自: http://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58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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