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如果侯寬仁是被告‧‧‧
2007/08/17 23:04:41瀏覽500|回應2|推薦15

黃創夏 (中時)

衷心建議侯寬仁檢察官,既然您(絕對要用尊稱,因為您太尊貴而不容質疑了)對於蔡守訓法官的判決書這麼的不滿意,認為法官是如此的「不厚道」,檢察總長陳聰明也支持您有機會說清楚,講明白!

 

那麼,請您用平常心,接納以下這個「佛心來了」的真誠建議:尊貴而不容質疑的侯寬仁大檢察官,請您先吐氣調息,喘口氣想想,如果您換個個身分,是以被告的身分面對目前的所有爭點時,您會接受檢察官如此對待您嗎?

 

您一定會說,您一生奉公守法,懲奸除惡,怎麼會成為被告身分!

 

對不起,雖然大多數人對法律條文沒有像您一樣的有解讀、引用,甚至是某些人批評之「堆砌」之能,但既然法官認為您筆錄刊載不實、既然您被指控有扭曲被告證辭之嫌‧‧‧相信想要找您麻煩之人,一定會有一些人,和您同樣有能力,可以找到一連串的法條,讓您涉入「可能」違造文書,或者「可能」違反刑事訴訟法、甚至「可能」瀆職‧‧‧等等的罪名。

 

請您不要先動怒,這裡都說是「可能」,並沒有「認定」之意,您大可不必馬上揮灑出一整篇的「起訴書」,把所有質問您的人,都以「妨礙名譽」繩之以法,既然您這段日子一再強調要維護「司法公信力」,難道就沒這勇氣在法院上一爭清白嗎?

 

不過,侯寬仁檢察官,還有那些硬挺侯寬仁檢察官的眾多檢改會的檢察官大老爺們,請千萬小心囉!請記得您們一定要仔仔細細地看清楚筆錄、請記得在被偵訊的時候,不要隨隨便便地「嗯、啊、對‧‧‧」,更不能點頭!更重要的是,不要隨隨便便就「理論上」來回答,不然您也可能被「吳麗洳」、會被「馬英九」了。

 

再誠懇地提醒您,您千萬不要以為您若是被偵訊時,花了一個多小時,筆錄改了三遍就可以清清白白,坦白說,有些時候啊,看了三小時,筆錄改十遍都未必有用,誰知道負責您的「可能案情」的檢察官的腦袋長什麼樣子?他在起訴書中,還是「可能」可以就認定您「已經坦承了」,搞不好承審法官偷懶的話,忘了去比對起訴書和「較為真實的筆錄」的話,稀哩呼嚕地就重判您,也不是不可能發生的啦!

 

就算發生這樣的事,讓人敬畏的您,請千萬不要在庭外,或是對媒體散布您的筆錄錄音摘錄版,這樣您又是「破壞司法公信」力了,承審檢察官也可能出面自稱是「橫眉冷對千夫指」,要您出面道歉哦!

 

您千萬不要以為這些事情不可能發生,問問一般小百姓吧!多少人、多少事在面對檢調人員時,這樣的待遇常常遇到,馬英九是這麼一個動見觀瞻的超級被告,都被這樣對待了,一般小老百姓,背後沒有龐大的律師團;一輩子沒看過六法全書,誰保障過他們。

 

一場特別費官司,馬英九有沒有罪?那是他個人的事。但侯寬仁檢察官和那些力挺侯寬仁的檢改會大爺們,您們可知,讓社會更關注的問題是:台灣的司法人權真的能夠受到合理保障嗎?

 

很不客氣地說,這個事件,讓全台灣人民再次目睹了台灣的另一個「特權階級」依然存在,警總萬歲萬萬歲,威權幽靈長相左右,因為檢察官依然是以那種高高在上,俯視小民的姿態,自居為正義代理人,不容許被質疑,更不能被挑戰。

 

檢察官大爺們啊!對不起,請您們不要「侵佔」司法,在體制上,雖然您們也經過司法官的考試,但是,請搞清楚,您們目前是隸屬於行政院轄下,說穿了,您們依然是行政體系的公務員而已,自稱傷害了您們,就是傷害了司法公信力,請問您們,是不是該重讀一下憲法,搞清楚司法院和法官與您們的位置吧!

 

檢察官大爺們啊!更要提醒您們,在二十一世紀的現代話民主國家,台灣持續進行的司法改革中,請注意:在司法面前,檢察官和被告與律師,只是當事的兩造雙方而已,檢察官只是國家法律的代理人罷了,從不是,更不該是國家法律的裁決者。

 

既然對於審理過程中,發放錄音節錄,法務部才說要訂規範,意思就是說,目前法律恐怕並沒有那麼明確規定宋耀明不該這樣做。更重要的是,尊貴不容質疑的侯大檢察官啊,請您想想,如果在法院面前,檢察官和被告是地位平行的兩造雙方,您可以把控訴對方的起訴書上網、發布新聞;為什麼另一方就不能把他們的辯護手段,甚至是答辯書公告周知呢?

 

難道這心態,不又是一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展現嗎?讓人敬畏,尊貴而不容質問的檢察官大人們啊,您們難道真的已經修行到了這麼高超,讓一般平民百姓無法領悟的「寬以待己,嚴以律民」之境界了嗎?

 

如果您們真覺法官判決不公,就上訴吧!如果您們認為馬英九和宋耀明已經「傷害司法公信力」,就告吧,嫻熟法條的您們,又擁有這麼多「不容質疑的司法特權」,上法院基本上就是優勢一方,幹嘛只會對外發言,殺氣騰騰,難道這是因為「心虛」,所以,捨正途,只是夜間吹口哨,自我壯膽嗎?

 

也許,尊貴而不容質疑的侯大檢察官,您還是覺得,一般人都不能評論您,質疑您就是「傷害了司法公信力」,那麼,真的就只剩下一條路可以讓您去體會、去學習司法人權的意義:夜深人靜時,請您想想,如果您是被告,您受到的待遇和吳麗洳、馬英九以及更多有苦說不出的小老百姓一樣,您服氣嗎?

 

如果您還是要說您服氣!那麼就請您再冷靜一下,到深山大海邊清修一下吧!和您的良知、良能好好對話一番,又何妨呢!

引用:http://editorland.chinatimes.com/hts/archive/2007/08/17/5000.html

( 時事評論政治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untrycity&aid=1167417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台灣檢察官本來就像黑道土匪! 落單女慘遭檢座的親戚姦,狗檢竟說無罪!
2009/05/03 00:41
台中縣一名夜歸女子昨天凌晨在暗巷中等計程車時,遭騎機車的輕度智障男子騷擾,此時正好有計程車經過,女子立即攔下上車;不料,運將誤以為是男女糾紛,竟要女子下車「處理」,等運將把車開走後察覺有蹊蹺才報警,結果警方到場時,卻目睹女子正遭性侵、來不及阻止悲劇發生。
--------------------------------------------------------------------------------------------------------
同一例的事件
夜歸女子獲得多位見義勇為之人及時伸出援手,避免遭受強姦!
結果惹火了性侵者找來親戚~台南地檢署瘋狗咬報復
請看看被閹黨列為最高機密的案件,讓你得知他們是如何耍狠,
他們的親戚家族企圖性侵良家婦女卻說不構成犯罪
狗檢還自認為~見義勇為的俠士不應該阻擾他表弟辦好事,
而是在旁幫忙架住受害婦女的手腳,因為被黃裕堯的表弟看上是一種福氣!
 
台灣憲法一碰到台南地檢署九千歲自動迴避.失效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台灣檢察官本來就像黑道土匪! 落單女慘遭檢座的親戚姦,狗檢竟說無罪!
2009/05/03 00:39
將來你遇上這幫人要如何預防,真實案件不可不看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