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97年6月/06.03劉揆急宣:部會首長隨扈限1人
2008/07/24 17:58:36瀏覽371|回應0|推薦0

劉揆急宣:部會首長隨扈限1人
 
 
【記者何明國 陳金松/台北報導】
馬政府依慣例派用首長隨扈,引起外界非議,劉揆昨天緊急宣布,各部會首長申請隨扈以一名為限,原本有申請的人事局和研考會等單位也紛紛撤回。

行政院昨天提供各部會首長申請隨扈最新統計資料,申請隨扈的部會首長十六個,沒申請的廿個。與民眾無直接業務接觸而申請隨扈的部會,包括央行、主計處、經建會及中選會等。

行政院新聞局長史亞平昨天說,劉兆玄已指示,部會首長申請隨扈以自身是否有安全顧慮為主要考量,如確有需要,「部會首長申請隨扈應以一人為限。」以往規定允許部會首長必要時可申請一到二名隨扈。

內政部長廖了以昨天上午還在立院表示,首長申請隨扈比照慣例,並無浮濫。過去台中縣長任內沒有隨扈,到內政部後,有人告訴他依規定一定要有隨扈,因此他有兩名隨扈。

在劉揆指示所有部會首長隨扈以一名為限後,國民黨立委郭素春問廖了以是不是應該以「一名為原則」比較恰當?廖回答說,「只限用一名隨扈,我要做到,內政部長以身作則。」

除了部會首長可以申請隨扈外,警政署人員昨天表示,目前派到中央政府首長及特定人士、立委的隨扈警力總共一百四十人。

警政署指出,根據規定,行政院長可置隨扈及寓所內圍警衛卅二到卅七人,寓所外圍警衛四到八人;各院正副院長及部會首長則置隨扈一到二人,可視狀況置寓所外圍警衛四人;特定人士則置隨扈一到二人。

卸任行政院長可視情況保留安全警衛二到四人,一年內撤除完畢,其餘首長則需在卸任三個月內撤除完畢。

警政署保安組說,當年聯合報調查報導、抨擊警力派遣浮濫,內政部隨即增訂應書面記載申請對象詳細資料、危安情資及警政署應審酌具體事實的規定,警衛派遣人數才逐年減緩。


【2008-06-03/聯合報/A4版/要聞】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opydesk&aid=2075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