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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19 18:13:15瀏覽528|回應0|推薦4 | |
福爾摩斯: How often have I said to you that when you have eliminated the impossible, whatever remains, however improbable, must be the truth?” 呂秀蓮前副總統在新書【透視三一九:一個真相,一個台灣】中,提出了三一九槍擊案的四個可能。但是還有更多可能,呂卻不提。這是因為呂或其他人都沒想到呢?還是數年來,引導偵查的煙幕彈? 由事實到證據到真相,中間要經過許多的論證,判斷,推理。事實並不就等於證據,證據與真相也不是一對一的關係。 調查單位給我們看到的東西及事件有:兩顆不同材質的子彈,陳前總統肚子上的傷痕,呂前副總統膝蓋的傷,死在港邊的陳義雄,還有一面有破洞的擋風玻璃。但是,這與肚皮上的傷是不是槍傷並不相等;與陳義雄是否開了兩槍也沒有絕對關係;與黑綠紅藍的四個陰謀論不能畫等號;更與陳前總統或呂前副總統有沒有被開槍沒必然關係。 情治單位有沒有辦法導演整齣事件、調查單位有沒有可能隱藏證據、所謂的被害人可不可能沒說實話?如果有人認為以上三個都可能發生,那更沒有不懷疑的道理了。 要追根究底,必須要從整個事件的真正的四個可能談起。 第一個可能,根本沒有人發射子彈。 第二個可能,有人發了一發不會死人的子彈打呂前副總統。 第三個可能,有人發了一發不會死人的子彈打陳前總統。 第四個可能,有人發了兩發子彈。 呂前副總統的說法及臆測,都是第四個可能之下的其中四個劇本。距離所有可能發生的事件組合,還有天壤之別。 每一個可能都是一個理論。每一個可能以下又有很多可能,也是理論。我們無法證明理論,我們只能反駁不可能的理論。經過排除掉的,最後沒被反駁的,就是最可能的。然而,不但過去的調查沒有給我們這些答案,現在人云亦云的臆測,也都沒有把種種可能推翻。 過了五年的三一九,和更早的林義雄、陳文成、尹清楓事件一樣,都讓人更加認定是執法單位和政治勢力亟力想要隱瞞的醜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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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