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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 TV賣不贏Apple TV
2011/02/14 11:12:41瀏覽229|回應0|推薦0

一個很好笑的狀況...
第一個提出網路電視的廠商品牌... 結果賣輸跟隨的對手...

想到回到家打開電視... 還要花二十分鐘甚至更久來找自己想看的節目... 然後忍受大部分只有360pixel解析度的影片... 長度又不到一小時... 這樣的電視會有人要買嗎?

內容才是吸引人買硬體的最終目的!

如果沒有足夠的mp3音樂... 你會想買一台mp3 player?
如果CD裡面的音樂不吸引人... 你會去買一片塑膠飛盤?

如果我是HTC或是Google 的宣傳或公關...
我一定到處舉辦軟體遊戲創意大賽... 前一百名通通有獎... 努力充實Market內的遊戲和軟體...
如果我是唱片公司老闆...
我一定常常舉辦唱歌大賽... 鼓勵創作... 然後大量發行數位音樂... 數位音樂的好處就是... 方便... 因為不具保存功能... 聽膩了就刪除... 而且可以大量儲存... 一萬首歌曲也只要大概五十GB... 所以需要大量的來源來滿足... 素人創作不用花大錢... 只要下載次數多... 就賺翻了...
最後如果我是Android的行銷專案經理...
如何保存客戶在Market裡面的下載記錄應該是我最重要的課題... 換手機就不見了... reset手機也會消失... 不花錢的東西就算了... 哪花錢買的軟體遊戲音樂不就沒了?

二十一世紀是軟體的世紀! 內容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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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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