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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30 19:25:28瀏覽1976|回應0|推薦22 | |
民進黨蔡英文主席推出「十年政綱」之後,就四處推銷,並且批評馬政府的政策是跟著她的主張在走,可是如果拿「十年政綱」兩岸經貿篇的政策主張來解析,可以瞭解蔡主席的兩岸經貿政策主張有以下幾個特點,就可以知道為什麼許多人批評她是「空心菜」:
●要追求的目標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所達不到的。 ●要改善的現象是在民進黨執政時產生的問題。 ●要推動的政策措施是馬政府正在執行的政策,部分並已呈現成果。 ●部分政策主張是政府施政的基本原則。 為了讓大家對蔡主席所提出的政策主張被批評為了無新義有進一步瞭解,茲就其所提出的兩岸經貿政策主張逐一解析如下。 一、 推動全球經貿布局 台灣應尋求與美國、歐盟、日本、印度,以及東協等國家和區域組織簽訂自由貿易協定(FTA)以及其他雙邊或多邊協議,加強與各主要貿易夥伴的經貿連結,拓展均衡的國際經貿關係。 <解析> (一) 台灣尋求與美、歐、日、印、東協等簽訂FTA,不都是過去民進黨執政期間所未能達成的任務。 (二) 造成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依存度大幅升高,台商對中國大陸大舉西進投資,不都是過去民進黨執政期間造成的?今天蔡主席侈談拓展均衡的國際經貿關係,不是在緣木求魚嗎! (三) 蔡主席所提出的政策主張,馬政府早就在一一實現,例如與新加坡已經在談判經濟夥伴協定,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依存度及訂單大陸生產的比重上升的速度都遠低於民進黨執政時期;意義重大的台日投資協議也於今年9月簽署,以上成就都是民進黨執政時期所無法達成的。 二、 檢討與規範兩岸協商機制 1. ECFA與兩岸經貿協議之後續談判,應遵循民主程序,並從國家整體利益之觀點,審慎檢視現有協議內容與執行情形,作為調整的方針。 <解析1> (一) ECFA與兩岸經貿協議之後續談判皆依我政府相關規定及WTO規範進行。 (二) 所謂民主程序不知是否係指蔡主席及民進黨人士過去所主張的「公投」,請蔡主席說清楚! (三) ECFA與後續談判本來就是以國家整體利益為依歸,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 2. ECFA之談判、通報與執行,應依WTO架構及規範,善盡兩岸作為WTO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解析2> 本就該如此,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自始至今,政府就是如此作為,未來也是會如此作為。 3. 對於攸關台商人身自由與財產保障之協議,應納入優先談判項目,並確保台商獲得實質之保障。 <解析3> (一) 過去民進黨執政時造成台商大舉西進,為何對台商人身自由與財產保障是一籌莫展? (二) 蔡主席所主張的,馬政府早就在進行兩岸投保協議,落實蔡主席的主張了! 三、 強化兩岸貿易之公平性 1.台灣應在經濟自主與公平貿易的前提下,積極拓展包括中國市場在內的全球市場。 <解析1> 幾十年來台商就是在拓展全球市場,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 2.台灣應要求中國移除非關稅壁壘與不公平待遇,爭取台灣商品與服務在中國市場的公平競爭環境。 <解析2> (一)台灣和中國大陸都是WTO的會員,台灣商品與服務在中國大陸市場上本來就和其他WTO會員立於公平競爭地位,難道蔡主席不知道?台灣也不可能要求中國大陸單獨對台灣排除非關稅壁壘與不公平待遇,難道蔡主席也真的不知? (二)台灣若要要求中國大陸單獨對台灣移除存在的非關稅壁壘與(相對於陸商)不公平待遇,就必須在ECFA架構下進行,這不就是過去政府推動ECFA的主要目標,為何蔡主席過去極力反對? 3.對於中國商品的進口,應秉持保護消費者與弱勢產業的原則,防止中國傾銷、不當補貼,以及偽劣商品之進口,保障台灣市場的公平競爭性。 < 解析3> (一)台灣和中國大陸同為WTO會員,為防止中國大陸傾銷、不當補貼,以及偽劣商品之進口,本來就可依WTO 規定對進口產品採取反傾銷稅、平衡稅,並依我方相關規定對偽劣商品予以適當處置,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政府早就在實施。 (二)馬政府還推動「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協助產業及勞工,預計10年編列950億元預算。 四、 審慎監理來台之中資 1.中資若有危害國家安全、金融穩定、技術保密與經濟自主之虞者,應予禁止。 <解析1> 本來就是如此管理,何用蔡主席多此一言。 2.政府須要求中資揭露利益關係人之身分及其資金來源。 <解析2> 目前政府已有相關規範,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 3.中資來台須從事實際經濟與生產活動,不得藉投資之名炒作資產,製造泡沫經濟。 <解析3> 目前政府就是如此管理,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 五、 對中國投資應將就業與生產根留台灣 1.政府必須防止製造業之產業鏈受中國勞動市場與內需市場的磁吸而整體外移。 <解析1> (一)受中國大陸磁吸而整體外移者,不都是在民進黨執政時發生的,過去無法防止,未來如何做得到? (二)目前台灣訂單大陸生產比率其成長的速度已大幅下降,表示馬政府已做到了蔡主席所主張,但過去民進黨執政時做不到的事。 2.政府應鼓勵企業將營運、研發與生產基地留在台灣,將品牌、商品與服務,行銷至中國與世界各地,將就業與實質經濟活動根留本土。 <解析2> (一)蔡主席所主張的,不就是民進黨執政時未能辦到的,憑什麼她可以做得到? (二)馬政府早就在朝蔡主席所主張的政策在前進,例如「產業創新條例」鼓勵企業研發,給予投資抵減。 六、 提高兩岸金融管理績效 1.政府應依照「本國監理原則」,審慎監理台灣之金融機構在中國的分支機構之金融業務與曝險行為。 <解析1> 目前政府就是如此在執行監理,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 2.政府應建立兩岸金融風險之防火牆,降低中國系統性風險對台灣金融穩定的連動影響,對兩岸金融危機之處置,相關責任與義務必須按照國際規範處理。 <解析2> 目前政府已是如此在執行,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 3.金融機構進入中國市場應取得能夠支持台商發展的業務許可與在地資金,以建立更完善的台商金融服務體系。 <解析3> 本來就是政府與對岸談判協商爭取的目標,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 4.中資銀行在台灣的金融活動,必須符合公平競爭與透明化原則,以確保有效監理及國家利益。 <解析4> 那本來就是基本原則,似不必蔡主席多此一言。 七、 吸引觀光客與專業人才,排除負面衝擊 1. 中國觀光客來台,應以提升台灣多數國民的整體收益為目標,並應在台灣觀光資源可承受的範圍內為之,不能排擠其他國際觀光客的客源。 <解析1> (一)中國大陸觀光客來台,不僅提升台灣多數國民整體收益,並且對中低收入者有助益。 (二)為穩定觀光客客源,多元化已是政府強調之政策。 2. 白領專業人士來台,應以促進台灣科技與經濟發展為目標,並應在台灣就業市場可以承受的範圍內為之,不能排擠台灣民眾的就業機會。 <解析2> 白領專業人士來台,政府已訂定嚴格的管理規定。來台人數相當有限,不會排擠台灣民眾的就業機會。 八、 改善弱勢產業之競爭力 1. 政府應擬定能提升實質所得、增加就業機會、改善所得分配的經濟與社會褔利政策。 <解析1> 所提重點均已於政府之施政計畫中逐步一一落實。 2. 政府應輔助弱勢產業進行轉型與升級,並協助弱勢族群因應兩岸經貿之負面衝擊。 <解析2> (一) 全面輔導產業轉型與升級本就是政府產業發展的目標。 (二) 政府已在執行「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協助產業及勞工,預計10年編列950億元預算。 九、 展現兩岸經貿之自主性 1. 兩岸之經濟發展條件與程度不同,台灣應制訂並執行自己的經濟政策,不應一昩唱和中國的經濟規劃。 <解析1> 政府本來就有自己的經濟政策,例如「馬英九、蕭萬長經濟政策-愛台十二建設」的經濟政策白皮書、「黃金十年」的活力經濟篇。 2. 台灣應利用國際分工體系中的優勢地位,扶持高附加價值的產業建立完整的生產鏈和周邊產業,並與本土資源和人力相結合,深化與台灣經濟的連結,強化兩岸經貿的主導性。 <解析2> (一) 所提各點都是民進黨執政時所未能辦到的,例如資通信產業生產鏈外移、台灣對中國大陸出口依存度的快速大幅升高。 (二) 目前政府正致力於六大新興產業等高附加價值產業的發展。對中國大陸出口依存度上升的速度、台商訂單大陸生產的比重上升速度都已大幅減緩,強化對兩岸經貿的主導性效果已顯現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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